导盲犬贝蒂被拒,靠在主人身边挺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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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片本报记者廖雯颖实习生朱琳
9月1日,修订后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它在残疾人的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规定方面有了突破,如盲人可以牵引导盲犬乘坐交通工具和出入公共场所、残疾人凭证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等。然而新办法实施第一天却遭遇诸多现实阻碍,不少条款因各地未出配套实施细则暂时难以付诸实施。
济南首只导盲犬
仍被公交说不
9月1日上午10时,济南首只导盲犬的主人陈欣牵着爱犬贝蒂在34路公交车的阳光舜城站牌下等候公交车。从玉函路的家到阳光舜城的按摩店,是陈欣每天的必经之路,坐34路公交车恰好直达,一共要坐6站。
“说实话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让不让上。”戴着墨镜的陈欣告诉记者,自从贝蒂4月21日来到济南,最初的几天他还能带着贝蒂进商场、餐厅,乘坐公交车和出租车,可没过多久,贝蒂就被34路公交车队明确拒绝了。工作人员拒载的理由是,根据规定禁止携带宠物乘坐公交车。当陈欣解释贝蒂是一只工作犬而不是普通宠物时,对方则称:“那也是狗,如果出了事怎么办?”
没几分钟,一辆34路公交车缓缓开来,车上乘客寥寥无几。贝蒂正要带着陈欣上车,司机立即制止:“对不起,公司有规定,不让狗上车。”记者拿出当天开始实施的《办法》给司机解释,新法规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盲人可以牵引导盲犬乘坐交通工具和出入公共场所”,司机的答复是:“公司没有通知我们有新法规,我们没接到新通知。”
再次被拒绝后,陈欣转身牵着贝蒂往回走。“今天被拒了,得给贝蒂调适一下。现在不敢再让它试别的车了,否则万一又被拒载就麻烦了。”陈欣站着与记者说话时,贝蒂无精打采地趴在陈欣脚边,不断用头轻轻去蹭主人。陈欣解释道:“它受了委屈才会这样,饭量、情绪都会有很大变化。”
地方细则未出台
致新法难落地
法规明明已经给开了“绿灯”,导盲犬为何还不能上公交车呢?济南市残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省里已经于9月1日开始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但各市相对应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涉及单位和部门也就没有可参照执行的具体规定。
记者了解到,除了导盲犬可以上公交车之外,我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的不少新规定也未能付诸实施。例如新办法规定,所有残疾人可以凭借残疾证或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交车(之前的规定只局限于盲人和下肢残疾人),然而9月1日当天,记者在济南了解到,之前不能免费坐公交车的残疾人仍然无法享受到新办法带来的实惠。
对于记者“何时能出台细则”的询问,该工作人员表示正在商议中,具体出台时间还不确定,“到时候得联合公交部门、教育部门和其他涉及的各个部门发文件,这样才能真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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