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嫌犯很可能被从重判处
据新华社电 从拨打电话声称要引爆深圳航空公司襄阳至深圳航班,到在广东东莞一旅馆被警方抓获,“诈弹”犯罪嫌疑人熊毅仅仅过了逍遥的44小时。2日零点25分,在被抓获6小时后,熊毅被湖北警方专案组从广东连夜押回武汉。
8月30日晚,原本飞赴深圳的深圳航空公司ZH9706航班从湖北襄阳起飞后不久,深圳机场客服接到一男子电话,称在航班上放置了爆炸物,45分钟后将引爆飞机。接到“警报”后,当晚11时24分,航班紧急备降天河机场。湖北武警总队反劫机中队带着排爆专业设备对飞机进行地毯式搜查。旅客和机组人员被疏散到航站楼安全地带进行二次安检。
经排查没有发现危险物品。9月1日7时,深圳航空公司从深圳重新调配飞机来汉。10时46分,航班乘客转机安全飞赴深圳。
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湖北省公安厅当晚即成立专案组,在广东、浙江警方和民航等部门的全力协作配合下,于9月1日下午6时25分在广东东莞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毅。熊毅称,其因个人原因拨打威胁电话,并对捏造事实、恶意拨打电话威胁襄阳飞深圳航班安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冯桂林说:“导致威胁航班事件有以下原因。一是恶作剧心理,幼稚无知,不知法不懂法,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二是当事人对社会不满、心存怨念,情绪的长期压抑得不到发泄,以威胁他人安全的方式报复社会。”
湖北重友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牧分析,熊毅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明显触犯了刑律,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应当追究刑责。根据我国刑法291条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或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也警示我国应当进一步强化国民航空安全教育,不应拿公共交通开玩笑。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说,熊毅的行为给航空公司带来了直接损失,为旅客带来不便,也占用了大量社会公共资源,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了心理恐慌,后果比较严重,很有可能被从重判处。
记者还获悉,犯罪嫌疑人熊毅除了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可能将被追究民事责任。目前,湖北机场方面正与深航集团方面进行相关损失的统计工作。
就在深航备降武汉事件的1天前,8月29日,北京飞纽约的CA981航班因收到威胁信息,在起飞7小时后返航。此次受威胁的情报是由美方发出的。经过两轮安检并未发现危险物品。次日零时30分许,航班更换飞机后再次起飞。
今年4月27日,年轻男子蒲某拨打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热线,自称是“基地”恐怖分子,在国航CA406上装了定时炸弹,要求向其银行账户汇入100万元人民币。警方经过排查确认飞机上并无异常。蒲某后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去年4月1日,北京飞往杭州的WU5132航班上,一对情侣一句“我身上有炸药包”的玩笑话惊动警方,导致飞机延误1个多小时起飞。
武汉天河机场工作人员称,今年一名荆门乘客因为喝多了酒,加上对飞机起飞延误两个多小时心存不满,在北京飞往武汉的航班上扬言要劫机,抵达武汉后被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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