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康文署一职员耍手段帮朋友预订篮球场
港府职员“开后门” 被判有罪并罚款
南都讯 记者石秋菊 发自香港利用职权之便,耍个小手段帮朋友预订运动场地,但这个“后门”在香港可开不得。香港康文署一名文书助理,通过阻止其他市民预订篮球场,再放出来给自己朋友成功预订,被判20项不诚实取用电脑罪,每项判罚500元。他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昨日被驳回。
修改电脑程序 帮朋友订场地
40多岁的被告卓益强,他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间,透过修改电脑程序,阻止其他市民预约一个月后的九龙城体育馆篮球场B场,再为自己的朋友游浩生租场。
按照程序,市民可以亲身或透过电话、网络租用体育馆设施,但最早只能在30日前的早上7点开始预约,而如果场地有维修的需要,康文署的职员可以透过电脑系统申请封场。
被告的上司在此前的出庭作证时供称,在2010年4月21日收到投诉,调查后发现有人以被告的户口,在前一天早上的6点55分,也就是场地开放租用预约前的5分钟,将篮球场申请场地维修,然后再在7点16分时接触申请,即时由一名叫游浩生的市民成功租用。
廉政公署调查 法院判罚1万
被告的上司认为,以被告的职级,并没有权限自行申请场地维修,维修场地的申请需向她或其他上级请示,但被告犯案期间并没有人指示他这样做,认为他是有意先收起场地,再放出来租给“游浩生”。调查后发现,被告从2009年11月3日到2010年4月20日,都用康文署的电脑系统,以相似的手段犯案,涉及10个晚上,9点到11点的时段,最后全部租给一名叫游浩生的市民。
被告最终在警戒下承认,自己只是帮朋友,没想到最后会这样。香港廉政公署最初以受贿、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指控调查被告,但最后以20项不诚实取用电脑罪起诉被告,被告最初否认所有控罪,但最终被判以20项控罪每项判罚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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