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周艳娟)智力残疾人走失家人遍寻无果,最终竟得知其在高速公路上被撞身亡,家人悲痛不已起诉高速公路管理方要求赔偿。近日,通州法院受理此案。
女子李某系3级智力残疾人,今年3月她从密云县的家中离家出走,家人遍寻不着。3月7日,李某在京沈高速公路北京段进京方向21.7公里处被一小客车撞死,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李某的监护人对其未尽到监护职责,认定其监护人与肇事司机为同等责任。后经过调解,肇事司机赔偿了李某的亲属27万元。
李某的丈夫、儿子、母亲作为原告将京沈高速的管理公司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京沈高速公路分公司告上法庭,认为高速公路护栏有破损未及时进行维护,导致李某进入高速公路,且进入高速公路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未履行监管职责,及时进行制止,导致李某被撞身亡,故要求高速公路管理公司赔偿。
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则称,行人严禁进入高速公路是社会常识,如果进入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应自负。死者的亲属未履行监管职责对事故发生具有重大过错,并称在目前条件下高速公路无能力进行实时监控,故不同意进行赔偿。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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