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港报:中国四城市启动劳教制度改革
参考消息网9月5日报道
中国4个城市的试点项目,可能预示着实行了50多年的内地劳教制度会有所改变。
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南京、兰州、郑州和济南正在进行“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制度试点,以取代劳教制度。南京已经成立了一个由该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领衔的领导小组,并成立了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
报道称,劳教的审批应当是地方劳教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这类委员会由警察和民政局以及人保局的官员组成),但这些决定更常由警方作出。被控违法的人不会被逮捕或是审判,也没有辩护律师代表他们。劳教制度允许警察任意关押嫌疑人最长达4年时间,而无需经过法院审定。
8月,李方平和其他9名律师联名致信司法部和公安部,呼吁实行更加透明的劳教聆讯制度。
李方平说:“改革将废除强制劳动,取而代之的是对一些违法者进行社区教育。由完全剥夺人身自由变为限制人身自由这是进步。”李方平说,他希望劳教制度彻底废除,但是改革更符合现实。
劳教规章制度规定,被劳教人员每天应有至少3小时受教育时间,劳动时间则不高于6小时。但是《南风窗》杂志最近一篇报道援引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劳动教养管理系陈继锋的研究说,劳教人员超时劳动问题普遍存在,某劳教所里劳教人员每周劳动76.5小时,而受教育时间每周仅有4小时。
近期,新华网一项专题调查显示,有近87%的投票者认为应该废除劳教制度。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忠林在8年前就提议改革劳教制度。他说:“这么做不仅是法律学者和立法者的愿望。这一制度的所有相关方都希望对它进行改革。”
陈忠林说:“在很多方面都已达成共识,比如适宜对何种人群进行劳教以及劳教时间和程序。我相信,试点计划会包含这些方面。”他还说,在已经达成一致的领域进行试验并观察改革情况,然后再起草国家立法仍然是可能的。
2005年,全国人大就把起草违法行为矫治法案的提议纳入立法计划,但进展一直很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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