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世宇 实习生严远丹昨日上午,云南巧家爆炸案受害者赵登用的家属,委托律师兰和赶到巧家县人民法院,正式递交了《赵登用亲属状告巧家县公安局起诉状》,起诉巧家县公安局名誉侵权。对此,巧家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一名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证实,法院已收到起诉状,将在7个工作日内给出回复。
9月2日,兰和已在个人微博上公布了这份起诉状的内容,赵登用家属要求巧家公安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并且提请法院判令被告登门致歉,在指定报章《人民日报》、《云南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南方人物周刊》上,连续7天刊登致歉声明,并承担诉讼费用。
兰和向南都记者透露,他是昨日上午去递交起诉状的,法官工作严谨细致,告知案情重大,须报请院领导,按法律规定在7个工作日之内答复。
在这份起诉状拟出之前,赵登用家属原本要求巧家县公安局赔偿100万元,而按照这个起诉状,要求的赔偿额度翻了一番。对此,兰和解释称,赵登用的家属在将要求赔偿书递交给巧家县公安局后,巧家县公安局一直不予理睬,这对赵登用家属构成了二度伤害。这是增加巧家县公安局赔偿金额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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