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岳阳深化公车改革 拟挂“湘FG”牌照以防私用
9月3日,为进一步推进深化公务用车改革,岳阳市制定了《关于市直单位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简称《指导意见》),20家市直单位被要求每家最多保留一台公车,其余将被拍卖,所得返还原属单位,用于补贴“车改公务交通费”,而其额度依级别而定,正处实职干部每人每月不超过2600元。
据了解,试点一年后,岳阳市其他单位也将纳入“车改”范围。而为让民众易于识别和监督公务车辆,该市已经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专门车牌照“湘FG”。本报记者颜宇东 岳阳报道
取消的公车将被统一拍卖
岳阳市此次深化公务用车改革的20家单位,单位公务车辆均在3台以上。事实上,这也意味着,这20家单位的负责人可能没有了“专车”。
岳阳市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陈绍东说,取消公务用车,政府财政不需要为这些单位购买车辆,不需要支付车辆的汽油、维修等费用和司机薪酬,这将节省出一大笔费用。
按照《指导意见》,参与车改单位原则上可保留1台公务用车,取消其余公务用车, 公务交通费定额包干。取消的公务用车在规定的期限内统一交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办公室进行统一评估 、拍卖处理,拍卖所得资金上交财政专户后原则上返还原单位用于车改公务交通费。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置公务车辆。
保留公车不可能是领导专车
按照此次的公务用车改革方式,参与车改单位原则上可保留1台公务用车,取消其余公务用车。
对于一家行政事业单位而言,一台公务用车如何使用?“这台车将不可能是单位领导的专车了,保留的公务用车如何使用,这一《指导意见》作了明确的规定。”陈绍东介绍。
据这一《指导意见》,保留车辆可用于未参加车改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域内的公务活动 ;承办全市性重要公务活动;实施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灾、处理突发事件(案件);接待市外单位客人;离退休干部因公务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到市域外进行公务活动。
根据《指导意见》,这20家单位的负责人平时上下班或者在市内参加公务活动,不能使用公车。除非这家单位的负责人如确属工作需要等特殊原因暂不参加车改的,经批准后可不参加车改,其公务活动允许使用单位保留车辆,但不得作为个人专车使用。
考虑用“湘FG”牌照、贴专门标识
目前,岳阳市的公务车辆还没有采用专门的标识,与私家车辆进行区别。在此次《指导意见》出台过程中,岳阳市已经着手在外观上对公车车辆进行区别。
据介绍,岳阳市已经向公安交警部门提出,希望在全市所有公务用车上使用“湘FG”字母开头的车牌号。“F”代表岳阳,“G”代表政府,易于民众识别和监督。另外,岳阳市还考虑在公务车辆上粘贴专门的公车标识。
针对此次深化公务车辆改革,岳阳市也出台了专门的纪律规定,对公车使用进行约束。对于已实行车改的单位和个人,凡有违反公务用车改革纪律行为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个人和单位领导的纪律责任,并视情节轻重扣发个人的公务交通费补贴。
这些纪律规定,包括严禁擅自提高公务交通费包干标准;严禁利用职权向下属或其他单位和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供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利用职权以任何名义将应由个人承担的交通费用到本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严禁私驾私用保留车辆,不得用保留车辆接送干部职工上下班。
补贴标准参考了杭州等地
岳阳市纪委党风廉政室主任陈绍东:
记者:岳阳的《指导意见》是在一种什么背景下制定的?
陈绍东:长期以来,全国各地都在探索开展公车改革,大气候下,公车改革势在必行。中央和我省对公车改革也都作了相关要求。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单位的一把手心里还是想保留公车,但很多级别相对低一点的干部职工对公车改革的呼声很高,认为在外跑的工作做了,但没有车辆保障,希望有较为公平的方式解决公车问题。最重要的是,广大群众对公车私用等现象存在很大意见,也希望进行公车改革。
记者:这种货币化公车改革,其公务交通费包干标准的制定,作了哪些调查?
陈绍东:此次公务交通费包干标准的制定,岳阳市纪委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调查,以多家单位为参考,搜集了不同级别干部职工从事公务活动的交通费用的情况,并进行了测算。同时,参考了杭州等城市的标准,岳阳比杭州等城市小,在城区内出门办公务活动,路程并不远,交通费用相对会少一点,因此岳阳的标准比杭州低。
记者:公车拍卖所得资金,为何要返还原单位?
陈绍东:通过财政专户返还原单位,用于车改公务交通费,这种方式可以解决各试点单位货币化补贴方式所需的费用,有利于鼓励更多的单位来参与公车改革,降低公车使用费用。对于政府财政而言,更多的单位参与货币化补贴方式,政府财政就不需要给这些单位购车,不需要支付汽油费以及司机工资,行政成本降低了。
车改细则介绍
试点单位名单:市农办、市地方金融证券办、市科技局、市档案局、市粮食局、岳阳日报社、市文广新局、市农机局、市供销社、市科协、市残联、市工商联、市场建设管理处、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市二医院、市中医院、市公交总公司、市公路局、市长江修防处。
方式:货币化补贴。
标准:正处实职干部每人每月不超过2600元;副处实职干部每人每月不超过1800元;正科实职干部每人每月不超过800元;其他干部职工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
一直以来,货币化补贴的标准为各方所诟病,认为货币化补贴就是在变相发钱。对此,岳阳市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对于公务交通费定额包干,提供了三种办法,供这20家市直单位选择:
1.采取包干到人、限额凭票报销。
相关人员不使用公车,每个月凭汽车修理费、车票等到单位报销,报销总额不得高于其所处级别的公务交通费包干标准。
2.采取包干到各科室统筹调剂使用的办法。
依据一个科室内人员数及职级,确定这一科室每月可使用的公务交通费总额,这笔费用用于整个科室租车或者乘车使用。
3.采取直接发放货币补贴的办法。
发放到个人头上,用于公务活动乘坐交通工具用。
目标: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包括保留车辆的使用费用、包干经费和其它公务交通费用)要比车改前三年公务交通费用的平均值最少减少10%。
[档案]
1993年开始,我国公车改革试点经历了三波浪潮,2004年前后出现全国性公车改革高峰。但2005年浙江、北京等地公车改革暂停,原因在于“货币化”争议,不少人认为补贴过高,所谓的车改成了官员的“变相加薪”。2012年7月9日,国务院正式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针对社会普遍关心的公务用车问题,条例作出了详实的规定,要求政府各部门应当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据此前媒体报道,杭州的公车改革得到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以及媒体的广泛赞誉。2009年5月,杭州市市政府出台车改方案,核心内容是:市局(副厅)级以下一律取消专车,大部分公车向社会公开拍卖。实行货币补贴:按职务层级将车补分为9档,最高2600元,最低300元;钱直接打入个人市民卡,只做交通费用,不能提现;单位设立公共交通经费,解决突发事件处理等公务用车;全市成立公车服务中心,统一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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