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阎锡山后代卖假古董、鉴定专家原是托……今年以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受理多起假古董诈骗案,涉案金额超过百万元。办案法官表示,当前收藏品行业欺诈多发,民间藏家切莫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收藏爱好者刘某在逛厦门一旧货市场时,遇到一地摊小贩,并告知如有古董可联系。过了几天,就有人打电话给刘某,称了解到一“包工头”从地下挖了“黄金壶”、“黄金琵琶”、“黄金观音”等古董。刘某对这批古董真假心里没底,在对方的安排下,刘某拿着“金器古董”找到一“专家”,请他鉴别真假。“专家”肯定地说是唐代的,流传至今价格不菲。刘某于是买下这些“金器古董”,当场支付了31万元。但后经厦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以及黄金珠宝检测机构鉴定,3件“金器”根本不是古董,也不是纯金制品,只是镀金的现代工艺品。刘某才发觉上当受骗。
调查显示,章某等四人分别扮演包工头、专家等角色,共同诈骗刘某31万元平分。法院审理认为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章某等人有期徒刑3年不等。
一位周姓小姐受骗,则始于在古玩城偶遇自称“阎锡山后代”的阎某。阎某表示,自己身兼“中国横店收藏家协会副会长”,是玉器、瓷器、青铜器的专家,家里有古董上百件,来厦门是考察收藏品市场。没几天,阎某称有一汉代的压手杯价值几百万,因为太贵重不想随身带回北方,想寄放在周小姐处。一个月后,阎某告诉周小姐,最近急需用钱想把寄放的汉代玉杯卖掉。考虑到周小姐对古董收藏的热情,可以“不赚钱”原价转让,最终双方以28万元成交。
但经过鉴定,阎某卖给周小姐的并非汉代压手杯,而是机器制造的现代工艺品,评估价仅值4000元。法院审理认为,阎某诈骗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两个月。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陈毅燕表示,古玩行当历来有“捡漏”、“打眼”说法,意思是古董真伪风险由买主负责,这也成为犯罪分子常拿来辩解的托辞,即“古玩不打假”。但法院在审理古董诈骗案件时,只要能证实卖家在明知是赝品的情况下,仍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将赝品当做真古董出售,就足以认定卖家有诈骗的故意,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毅燕同时提醒普通收藏者,古玩收藏市场“水很深”,专家都常有看走眼的时候。收藏新手购买收藏品时应慎重,不要盲目轻信所谓专家的鉴定结论,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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