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表门”凸显公众对官员财产阳光化期待
政府官员即使有合法收入购买奢侈品,也可能会遭到公众的非议。其中的道理非常简单,因为官员的奢侈品消费可能会影响到执政者的形象,可能会让公众产生反感。
如果我们在制度上建立了强制性的官员财产公示制,任何来历不明的赃款赃物都会露出马脚。实际上,官员的财产公示制度在世界各国都被视为反腐制度的基石,也被认为是真假反腐的试金石。
对话人
中央党校教授、反腐专家林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教授乔新生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王瑞娟
对话背景
因为被拍到在车祸现场体态轻松、微微一笑,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头上的放大镜,至今仍未被放下。在被网友曝光出有11块手表之后,杨达才的手镯、眼镜、皮带等,又被网友逐一曝光。其中,4副不同的眼镜,被指最贵一副达13万元。这些物品来源是否合法还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
但有一种现象值得注意,那就是越来越多的网友将放大镜指向官员们的衣着穿戴、日常用品,这种草根的监督背后,体现的是制度反腐的何种困境?《法制日报》记者与三名反腐领域专家、实务工作者进行了对话。
对话
两个“不信任”
记者:网友们越来越热心关注官员们的衣着穿戴,这背后有什么样的原因或诉求?
林喆:从官员的衣着穿戴上,往往可以暴露出官员的消费状况,然后顺藤摸瓜可以发现,这些穿戴奢华的官员往往是贪官。官员的工资并不高,一般情况下没有经济能力去购买这些奢侈品。从周久耕事件以后,中央也再三地提醒官员,要注意自己的穿戴,但是官员们要享受,他们是遮不住的,所以还是不断地爆出类似的事件。
乔新生:现在我国反腐倡廉主要依靠体制内的渠道,但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由于没有基础性制度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结果导致公众无法参与反腐倡廉的工作,人们只能打死老虎对公布出来的贪官污吏进行“人肉搜索”。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能从官员日常生活习惯以及穿着打扮发现问题,而无所不在的互联网络,恰恰给公众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王瑞娟:网友们的关注,表明两个“不信任”:一是不信任官员们凭合法收入能买得起名烟、名酒、名表;二是不信任你除了烟酒表,没有其他不廉洁的事。这主要反映了社会大众对官员财产不透明的不满,网民一路追踪的不止是官员奢侈品的多寡,而是官员财产的合法性和阳光化。
呼唤官员财产公示
记者: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能够减少腐败,还是减少公众对官员个人生活的关注和质疑?
乔新生:二者都会减少。从法律上来说,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任何公民都可以有自己的方式生活。但官员们毕竟不同于普通公民,不能够以普通公民的标准来要求政府官员。政府官员即使有合法收入购买奢侈品,也可能会遭到公众的非议。其中的道理非常简单,因为官员的奢侈品消费可能会影响到执政者的形象,可能会让公众产生反感。当然了,关键在于由于我国没有财产申报制度,所以,人们对那些来路不明的奢侈品更是感到反感。
王瑞娟:由于至今都缺乏严格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使得大部分的“硕鼠”逍遥法外。如果我们在制度上建立了强制性的官员财产公示制,任何来历不明的赃款赃物都会露出马脚。
实际上,官员的财产公示制度在世界各国都被视为反腐制度的基石,也被认为是真假反腐的试金石。各国的反腐经验表明,官员的财产如不向公众公开,社会监督和官员的廉政都是一句空话。
记者:从法律角度,官员穿戴奢侈品的行为,是否已经在刑法上涉嫌巨额资产来源不明?
林喆:一般情况,如果发现有穿戴奢侈的现象,相关部门应该要求他们对财产进行申报,而如果申报的很少,那就要问了,你这些奢侈品是从哪儿来的,如果不能够说明的话,那就是有问题的,组织上是有个追究程序的。
一般来说都是在官员已经落马以后,才会去计算他到底有多少财产来源不明,很少单独适用这个罪名的。因为只有在处理他的时候,他的总资产才会曝光。
乔新生:在我国刑法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罪名。要想追究被告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刑事责任,必须符合我国刑法上的犯罪构成要件,而且必须是“巨额财产”。正如新闻媒体披露出来的那样,如果官员不能说明自己的财产合法来源,那么,司法机关可以立案侦查并且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不过现在杨达才这一事件仍然处于调查阶段,究竟是偶然所得,还是亲朋好友的馈赠,还是属于非法所得,纪检监察机关还需要进行立案调查。
王瑞娟:从司法实务角度,奢侈品屡屡在腐败案件中现身,已经引起了一线办案人员和专家们的担忧。当奢侈品像货币一样流通在某些商人与官员手中,渐渐替代金钱的作用,成为贪腐的一种新型载体,就会产生新型腐败。
贪官的生活中,奢侈品分量很重,其实许多执法人员都注意到了,但由于奢侈品和罪与非罪、罪名等实务上的问题关联性不强,奢侈品腐败的现象往往被忽视。
网络反腐不能成为常规武器
记者:网络对官员的监督力量越来越大,各位怎么看待这个现象?而顺应形势,我们的纪检、反贪部门应该如何跟进?
林喆:我一直不赞成网络监督中的人肉搜索,因为这样可能会伤及无辜。但这确实是网络反腐的一种力量。如果网民已经启动了,那么有关单位一定要很重视,启动调查程序。
乔新生:互联网络在我国反腐倡廉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只是因为互联网络具有搜索功能,能够产生群体性效应。换句话说,单靠一个人的力量很难调查贪官污吏,但是如果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万众一心,众志成城,那么贪官污吏就无处遁形。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应该看到互联网络在反腐倡廉仲的积极作用。但是正如人们所注意到的那样,如果这位政府官员是偶然所得的如购买彩票中奖,那么,互联网络发起的人肉搜索,就可能将它置于非常尴尬的境地。说到底,互联网络只能提供线索而不可能提供办案的证据,能否作为办案的证据材料,还需要司法机关加以甄别。我们应该高度期待互联网络在反腐倡廉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但是,也不要对互联网络寄予太大的希望,因为此类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可能会让官员谨言慎行,到那个时候,互联网络的反腐倡廉作用可能就会逐步减小。
王瑞娟:依靠网友这种零敲碎打的外围监督,虽然能揪出个别贪腐干部,但却无法根除腐败的土壤。网络反腐、民间反腐、“另类反腐”力量的“崛起”当然不是坏事,但它们无疑不应成为一个反腐的常规武器。
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常态化、常规化、机制化的反腐手段得不到强化,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不能尽快真正建立起来,官员系统内部的自洁能力就无法保证此类事件不会再次发生。长此以往,受到伤害的不仅是公众对一个官员的信任,更是对整个系统监督机制的信任。(记者 范传贵)
作者:范传贵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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