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出台孤儿保障新规 孤儿将免费读公立幼儿园
2012年09月07日10:37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乌鲁木齐9月7日消息(新疆台记者雷春鸣)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乌鲁木齐市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近日正式出台,涉及孤儿教育、医疗、就业等六项内容,为孤儿提供“成长一条龙服务”,让孤儿不再孤单。
以往有一些机构或者爱心人士,他收养弃婴孤儿后,还要为孩子的落户犯愁。而按照这次规定,机构收养孤儿,福利机构要向民政局提供证明材料,然后报请公安机关,最后公安机关按照程序,给孤儿户口审批落户,上集体户口。
爱心人士收养的孤儿,没有落户的,或者是因为监护人变动,需要迁移户口的,《意见》是要求公安机关及时给他们办理户口。
同时,对孤儿的教育也纳入了保障。比如,在公立幼儿园就读的孤儿,《意见》要求免收托幼费、伙食费,公立幼儿园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收养的孤儿。
还有,中小学也要免收他们的课本费、作业本费、校服费、学杂费等等,并要求给予助学金。而就读高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高校的孤儿,还要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最高档。
另外,这次出台的《实施意见》还对孤儿的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都有一些很详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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