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否认出具进口证明
承认为“黄金大米”试验提供伦理审批
据新华社杭州9月7日电浙江省医学科学院6日晚向新华社记者承认,该机构的确曾在2003年为转基因“黄金大米”的人体试验提供伦理审查委员会审查。但该机构同时表示,在该院伦理委员会同意实施该项目的时间段内,该项目并未实施。7日中午,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申明,否认曾出具进口“金大米”证明及该院王茵研究员曾参与现场试验。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倪崖表示,该研究院的王茵研究员参与了美国塔夫茨大学申请到的美国国家健康研究院(NIH)项目“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并曾在2003年的11月向院里提交了伦理审查申请,该申请的题目是《中国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的视黄酮当量的研究》。视黄酮即人们所熟知的维生素A。
这位该机构的新闻发言人同时承认,在王茵提交给院方的材料中,明确提到了使用“黄金大米”开展试验。“在美国FDA的备案材料中,将其称为‘金大米’”。但他同时强调,这项试验并没有在报告申请的时间内实施。“报告明确表示将于2004年3月1日到2005年2月28日在中国开展针对儿童的这项试验,但没有提及试验的具体地点。”倪崖说。
至于为何没有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开展试验,倪崖说,据院方向王茵了解,可能是“黄金大米”“这个东西还没有拿到,当时的量很少,所以这个项目就没有开展下去”。
2004年,该项目在浙江省仙居县开展了菠菜和b-胡萝卜素胶囊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的部分工作。在项目试验中,未涉及“金大米”,相关结果已公开发表。由于前期的研究结论不具有典型意义等原因,2008年7月后,NIH合作项目未实施过。该项试验随后于2008年5月至6月间在湖南展开。
申明援引王茵研究员本人的表述称:“由于现场已不在浙江等多种原因,而且NIH合作项目美方PI负责人汤光文、中方PI负责人荫士安都在湖南衡阳现场,所以合作项目具体实施过程本人不在湖南现场,在整个过程中本人没有经手也没有见过‘金大米’,更没有就‘金大米’试验和任何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浙江省医学科学院还同时申明,该院从未为NIH合作项目出具过进口“金大米”的证明。但基于该院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合作协议,2008年5月20日该院曾向北京海关出具了同意塔夫茨大学汤光文博士携带用于现场干预实验研究用的富含胡萝卜素的菠菜和胡萝卜样品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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