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郑州晚报
9月7日上午,深圳宝安法院对受社会广泛关注的联防队员强奸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杨喜利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叶高峰、晏金广因犯强奸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2011年初,被告人杨喜利与小学同学杨得松(又名杨海信)在深圳偶遇,并认识了杨得松的妻子被害人王某某。同年10月22日21时许,杨喜利带着被告人叶高峰、晏金广来到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杨得松和王某某一家经营的家电修理店处。杨喜利强行进入维修店内,并要求叶高峰、晏金广在店外看守。在店内,杨喜利在王某某反抗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间,一直躲在店内杂物间的杨得松打电话报案,民警接报赶到现场将杨喜利抓获,叶高峰见状自行离开。
宝安法院认为:被告人杨喜利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叶高峰、晏金广亦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杨喜利当庭表示上诉,被告人叶高峰、晏金广当庭表示服判。深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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