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通讯员周征远、实习生杨义君报道:30岁男子欲强奸八旬老太,幸好被老太的儿子及时发现,才被制止。不过,这名男子最终还是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刑三年。7日,海珠区法院通报了这一起骇人听闻的强奸案。
张某出生于1982年,今年30岁,河南许昌人,小学文化水平。2011年11月11日16时许,张某途经海珠区某村时,看见一名老太坐于上址一楼房间内,于是张某便直接推门而入,把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太按在床上,欲实施强奸。幸好,老太的儿子简某通听见了母亲的呼叫声,于是进房看个究竟。此时,张某发现事已败露,拔腿就跑。当他逃至海珠区台冲中约大街27号附近时,被老太的儿子简某通等人抓获。
据判决资料,老太名叫郭某波,生于1928年6月。被告人张某于2009年8月因犯盗窃罪被海珠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2010年8月,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据了解,案发当日,他正好看了“黄片”,故对老太起了色心。
海珠区法院一审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鉴于其另有盗窃违法劣迹,且本案的犯罪对象为老年妇女,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惟其已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另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认定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董柳、周征远、杨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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