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烛光天使"(后排右一)创办的爱心组织"将爱心进行到底"QQ群。2009年元月,"烛光天使"突然发出群发一封邮件自称患有胃癌晚期,要去外地化疗,自此后便销声匿迹。图为两周年纪念活动留影。志愿者"玉树临风"供图 |
2010年7月-2011年3月,"湛蓝"创办"阳光部落"爱心群。2011年3月,应对志愿者对其款项管理不透明的质疑时,"湛蓝"无故失踪。网友"缘分凡"在2011年2月17日发表"我与湛蓝女士的合影"。 |
2011年2月至今,"紫烨"出现在广州的公益圈,创办"点点阳光"爱心群,为钟志琦、邵康等多名大病儿童募集捐款。2012年6月30日,紫烨(左一)的DIY手工工作室开张。 |
本版文图:新快报记者严蓉
深圳志愿者:她曾骗走十余万广州白血病患家属:她捐了近两万
律师:法律对“公益诈骗”还没有明确的罪名设定
2012年8月18日21时12分,一条名为“全国围堵公益骗子”的微博犹如一颗炸弹,掀起公益圈一轮风潮。博主@深圳陈姐姐表示:广州公益名人“紫烨”,原是高唱公益却恣意挥霍和骗取爱心捐款的“湛蓝”。她曾在2008年至2011年间活跃于深圳公益圈,假借助学之名圈钱十余万元,东窗事发后携款“蒸发”。
9月7日,本承诺出席媒体交流会的“紫烨”无故缺席,电话也无法接通。据举报人透露,她多次前往福田公安分局经侦处、上步中路派出所要求立案调查无果。截至记者发稿,以上说法尚未得到公安机关证实。根据法律界人士意见,目前关于“公益诈骗”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
事发
有人称她因挪用捐款而改名“紫烨”怒删微博及粉丝
据深圳志愿者邓焱介绍,今年8月,他应朋友邀请到广州红专厂参观,无意走入“紫烨DIY手工工作室”,竟鬼使神差碰到“熟人”。“她是工作室的负责人,现在叫‘紫烨’,以前叫‘湛蓝"。邓焱认定,眼前这个活跃于广州公益圈的女子,就是一年前消失在深圳的“湛蓝”。
回到深圳后,邓焱联系了曾与“湛蓝”共事的志愿者@深圳陈姐姐。“我们都很愤怒,没想到事隔不久,她居然又在广州用相同的伎俩行骗!这次必须要揭发她出来,不能让她害了更多的人!”说到“湛蓝”,@深圳陈姐姐情绪很激动。
据@深圳陈姐姐介绍,她与“湛蓝”相识于2010年7月,彼时“湛蓝”已创办了一个爱心公益组织名叫“阳光部落”。“起初我们都很拥戴她,可渐渐地我们发现她有很大问题,尤其是财务不够公开透明。2011年1月17日,我们打出阳光部落爱心账户的账单,里面有很多吃饭、买眼镜、看病等等个人消费的明细,她分明是将爱心善款挪作了私用!”@深圳陈姐姐说,2011年3月,在察觉到志愿者的调查后,“湛蓝”携捐款和物资从深圳失踪。
得知“湛蓝”改名在广州出现后,@深圳陈姐姐决定发微博讨伐这名“公益达人”。几天后,“紫烨”发出几条表达愤怒的微博后,迅速更改微博名,几乎清空此前微博,并将粉丝删到仅剩2人。
“我不想我的朋友被那些人骚扰、谩骂!给我时间,我会把在广州做的公益活动所筹到的钱一笔笔在微博上公布出来,让相应受助的人出来认领,这总行了吧?”对于删除粉丝和微博的举动,紫烨当时在与新快报记者连线时如此解释。她说,需要时间理清思绪,摆出证据以证清白。
追踪
广州公益人士调查:
此前两次做善事“无疾而终”但是否作假暂无定论
8月20日,深圳志愿者@深圳陈姐姐、@凤临凤临、@枫语人生等来到广州,向巴索风云等一众广州公益人士讲述事情原委。@枫语人生现场爆出,早在2008年,他即与当时化名“烛光天使”的“湛蓝”相识,那时她创办“将爱心进行到底”的团体。但2008年底时,“烛光天使”以罹患胃癌为名群发一封邮件,突然解散所有QQ群,消失无影。
深圳志愿者称,“湛蓝”2010年在深圳做公益助学活动期间,以“购买学生物资以次充好”、“用别人的名义开爱心账号,但卡掌握在自己手里”、“同一募款项目向不同群体发布,重复募款”、“募到款但减少发放”等等不当手段,在4个月内筹到近10万元的善款,而这其中有6万多元去向不明,剩余大部分被用做私人消费。为此,@深圳陈姐姐甚至跑了五趟公安局和派出所,但却始终未获立案侦查。
在了解到深圳志愿者所反应的情况后,巴索风云等广州公益人士立即组织行动小组开始调查。根据初步搜集到的情况来看,“紫烨”和“湛蓝”确为同一人,其真名为“陈晓梅”。而对于“紫烨”在广州所做的公益活动,是否存在和深圳相同的情况,目前尚无定论。
转折
白血病患力撑“紫烨”她拒绝出席媒体交流会
从8月20日开始,“紫烨”开始了自证。她通过微博公布在广州期间参与救助个案的筹款情况及款项去向,并得到相应受助人确认。尤其是她一直跟踪救助的白血病患儿钟志琦,虽然没有微博确认,但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中,其家属更全力支持“紫烨”,认为“紫烨”绝不可能私吞捐款。
志琦爸爸告诉记者,所有救助志琦的款项,都会打入自己的支付卡里。“我很相信她,从去年10月份开卡到现在,共收到1700多元的捐款,只有志琦去广州看病才拿用卡里的钱,目前还有1600元左右的余款。”
2011年下半年,因参与做手工艺品义卖救助志琦,“紫烨”和她所创建的“点点阳光”爱心群走入了公众的视野。“紫烨”还通过各种义卖活动为其他几名重病患者筹款,所筹款项多在义卖结束后当面清点、给付。为保证资金回笼持续发展,“紫烨”参与的义卖,每一件手工艺品均需扣除30%的成本费用。
9月7日,@深圳陈姐姐及其他深圳志愿者来到广州,就“紫烨事件”召开媒体交流会,而曾在微博上询问交流会时间、地点的“紫烨”,却并未出席交流会,截止记者发稿,“紫烨”的手机一直无法接通。
律师说法
“公益诈骗”定性难 举报者可找民政厅
著名公益律师郑子殷认为,无论“湛蓝”、“紫烨”还是“烛光天使”,他们所组织的爱心团体都不是正式注册的民间组织,这就使得组织的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没有规范的会务和财务管理,财权、卡权掌握在一个人手里,很容易出问题。他提出,在汶川地震之后,虽然中国的民间公益成蓬勃发展之势,但是在立法上,对于“公益诈骗”没有明确的罪名设定,因此,该类案件的定性,在执法机关存在很大难度。
他说,民间组织面向公众募捐,款项来源广、出处多,若出现私吞现象,往往存在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安机关调查困难。郑子殷特别指出,广州目前已出台募捐条例,对社会机构的公募行为有明确约束和规定,“依照新规定,未注册的民间机构不能取得公募权,这个案例明显违规,举报者可尝试向民政厅提交资料,要求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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