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操作规范》还规定,执法时要多说“您”“请”,回应媒体采访也有固定格式
执法用语如何规范、违法建设现场检查怎么做、哪些情况要主动申请回避……前天,广州市城管执法局发布了《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操作规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规范共十三章一百五十八条,涵盖了执法用语、执法行为、部门协作、调查取证、强制措施等范畴,对城管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该规范属于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仅用于指导规范,不作为执法依据使用。操作规范中最显著的亮点是城管不能对居民停水停电迫使当事人拆违。
新快报记者 李佳文
不能在夜间或节假日突击强拆
如何把违建制止在萌芽状态一直是城管部门的操作难题。根据征求意见稿第三十八条,处理继续强行抢建的违法建设和无施工许可证施工案件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供水、供电部门停止供水、供电。供水、供电部门在接到城管书面通知后,3日内未停止供水、供电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协调并报上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但是,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四条也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拆除违法建设。也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拆除。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这两条规定可以视为对日前通过的《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的补充。查处条例里只明确了,自来水、电力、燃气、电信、有线电视、电梯等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为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临时性或者永久性服务;违反者除了要没收违法所得,还要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城管执法用语要求文明礼貌
近年来,城管部门多次提及文明执法一说。此次在操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专门用一章规范“执法用语”。光是属于文明礼貌用语一项就有6种,包含首句用语、礼貌用语、称谓用语、接待用语、执勤用语、结束用语等6种用语指引。“请”、“您”等敬语在这6种用语中被多次提及。该章的细节还包括接听电话用语、执法交谈用语、媒体采访用语等。
除了执法用语有规范,城管回应新闻媒体采访也有格式。正面新闻采访一般表述组合为:执法工作的目的+执法情况+执法效果等。负面新闻采访一般表述组合为:感谢媒体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监督+媒体报导问题正在调查(或者调查情况)+假设问题属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改进工作+管理好城市的决心。
城管队员心声
居民用自家水电搞违建怎办?
对于操作规范中要求城管拆违时不能在夜间和节假日、不能对居民停水停电逼迁的要求,有一线城管执法队员表示欢迎。一位做了20多年城管队员的老梁告诉记者,夜间拆违时安全很没有保障,也很影响城管形象。“城管为何要偷偷摸摸去拆违?我们不是去做贼,我们是光明正大,按照法律程序来的!”而停水停电的措施,更不应该由城管来执行,“城管在这块欠缺专业性,做好申请,让其他单位按要求配合会更有效率。”
但是他也担心,能否甄别出违建中的非居民生活用电用水、准确停掉以阻止违建继续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如果居民用居民用电、用水来搞违建该如何处理呢?”
公众反馈渠道
社会公众如要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12年9月10日至9月20日向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法规和督导处反映或提交。途径有:
1.登录广州市城管网(www.gzcg.gov.cn),通过网站上的“公告栏”栏目提交;
2.邮寄至广州市环市西路204号大院龙飞大厦四楼法规和督导处;
3.联系方式:86668557。社会公众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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