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两人为休闲中心卖淫“撑伞”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报道 明知休闲中心卖淫不但不查处,反而通风报信。今年来,广州荔湾区检察院先后分别立案查处了西关休闲中心何文源等11人组织卖淫系列案、芳村花卉市场“105”欺行霸市专案等2件重大“三打”案件,随后将为前者充当“保护伞”的荔湾区公安分局民警苏某明、吴某江、刘某献连根拔出。
经查,2007年至2012年5月,犯罪嫌疑人苏某明在担任荔湾区公安分局龙津派出所治安中队队长和值班组组长期间,明知辖区内的西关休闲中心存在组织容留妇女卖淫活动,不履行查禁职责,徇私向该中心的经营负责人犯罪嫌疑人叶水银(另案处理)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
2009年4月至2012年5月,犯罪嫌疑人吴某江在担任荔湾区公安分局龙津派出所治安中队队长、治安打击组组长和四组值班组组长期间,不履行查禁职责,且向叶水银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并收受叶水银等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4万多元。
2001年底至2003年5月,犯罪嫌疑人刘某献在担任原芳村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期间,伙同犯罪嫌疑人范镜其(另案处理)滥用职权,通过非法手段帮助芳村花卉市场“105”欺行霸市专案主犯王达全排除障碍,成立广州市芳村鹤洞中南街紫荆江津装卸服务队。
犯罪嫌疑人刘某献还通过其他公安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芳村花卉市场“105”专案的犯罪团伙成员黄锡堂谋取非法利益,与范镜其共同收受黄锡堂所送的紫荆江津装卸服务队股份分红款10万元。
目前,上述案件均在进一步审查及侦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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