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朱长河 通讯员 张东山)9月10日9时58分许,龙岗公安分局坂田派出所接王先生报警称:其公司女员工昨晚8时许途经坂田民营市场时被一名徒步男子抢走一个手提袋(内有重要资料)。
接报后,民警立即联系报警人王某某(男,26岁,江西人)和被抢事主李某某(女,24岁,河南人)到案发地点。在询问过程中,李某某闪烁其词,话语前后矛盾,民警感觉有蹊跷。民警经过仔细走访摸排,“案发地”在“案发时间”并无抢夺或抢劫案件发生。民警还调取了现场监控录像,发现李某某当晚根本没到过案发地点。
随后,民警对报警人王某某和事主李某某进一步调查、询问,发现“抢劫”一事漏洞频出。眼看事情败露,王某某、李某某只好承认两人是谎报警情。并供述了他们的老板王群某不慎将客户的证件丢失,因无法向客户交代,王群某便指使员工王某某、李某某谎报警情称证件被抢了!
无独有偶,水径派出所也接到的一起类似警情。9月8日23时59分,水径派出所接布龙收费站员工报警称:收费站附近,一男子自称在龙岗区红门公交站台被抢手机及钱,之后被人殴打,向收费站员工求助。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这被抢的“事主”很眼熟!该男子叫庄某宝(男,16岁,广东揭阳人),报警前3个小时刚刚从派出所出来。原来,庄某宝于9月7日23时许因涉嫌盗窃电缆被带回派出所审查,因证据不足于次日20时26分释放离开。
嫌疑人一出派出所就被抢了?民警调查时,庄回答问题前后矛盾。尤其是庄进入派出所时并没有携带现金及自称被抢的诺基亚手机,出去才3个小时,手机和钱从何而来?
庄某宝无法自圆其说,终于交代了事实:由于没有路费回平湖,为了博取同情才捏造自己被抢劫的谎言。目前,谎报警情的王群某、王某某、李某某和庄某宝等4人均已被行政拘留。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