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中国渔民使用渔刀阻止手持警棍的韩国海警登船 |
法制网北京9月12日讯 记者王斌 实习生蒲晓磊 在韩国海警被刺案中,为中国船长程大伟做辩护的北京律师胡献旁已于今日下午飞抵韩国。《法制日报》记者在他临行前进行了采访,对于将在明天进行的二审第四次庭审情况做了进一步的了解。
韩国海警被刺案二审第四次开庭将在韩国首尔高等法院进行,审判结果将在北京时间9月13日下午1点左右公布。
胡律师称,此次赴韩后将在明天上午和下午分别会见程大伟,针对可能出现的审判结果做进一步的沟通。由于韩国实行三审制度,如果此次审判结果不理想,由程大伟决定是否进行上告。胡律师透露,在实行三审制度的韩国,法院三审时不开庭审判,采取的是书面审的方式。控辩双方没有口头辩护的环节,而是将自己的辩护意见以书面材料提交给法院,由法院自己进行审查后宣判最终结果。
新闻回顾:韩媒称一名韩国海警扣押中国渔船时被刺死
韩联社12月12日报道称,一名韩国海洋警察特攻队员在黄海扣押“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中国船员刺死。
据报道,韩国仁川海洋警察署表示,仁川海警警长李某等两名特攻队员当地时间12日早上7时在仁川市瓮津郡小青岛西南85公里海上扣押“非法捕捞”的中国渔船时,被中国船员挥舞的玻璃碎片刺伤。
随后,李某被直升机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但因左肋被捅,内脏破裂,最终不治身亡。另一名海警腹部受伤,目前正在舰艇上接受治疗。
报道称,被扣押的中国渔船和9名船员正被押往仁川途中。(人民网)
人民网首尔4月19日电 韩国仁川地方法院于今天上午10时(北京时间9时)在413号厅对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某涉嫌刺死韩国海警一案进行宣判。刺死韩国海警的中国渔船"鲁文渔"号船长程大伟被判处30年有期徒刑,罚款2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1.2万)。[详细](人民网)
专家:中国船长刺死韩海警案不应适用韩国内法
中广网北京4月1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年以来,经常有中国渔民与韩国海警发生渔业冲突的事故报道。这一次,中国渔民程大伟事件韩方预备依据专属经济区法进行审判,专家认为这并不恰当。中国社科院边疆史地研究中心李国强在接受中央台记者采访时认为,由于事发海域中韩并没有划分疆界,而是依照《中韩渔业协定》规则,所以不应适用韩国国内法律。
李国强:1993年开始,中韩双方就进行了渔业谈判,最后达成了中韩渔业协定,从2001年6月份正式开始生效。但是韩国方面援引本国的政治经济学的法律来约束在黄海的渔业活动,我认为这个事情既不公正也不合理。因为在渔业协定下面,双方都应该共同遵守渔业协定。尽管是针对渔业领域的,但是双方要看到是它在没有解决海上划界问题的前提下面,作为一个过渡性的临时性的解决办法来运作,就不能拿本国的国内法在黄海这个地区来主张你的权利。
李国强说,《中韩渔业协定》自2001年6月生效以来,严格规定了双方捕渔船只活动区域,渔获量配额等,双方渔民迫于生计,钻空违规进入对方水域的行为客观存在:
李国强:在协议生效第一年,进入韩方水域的中国渔船的配额大致是2796艘,进入中方水域的韩国渔船是1402艘,延续到2005年到1月份,双方各自入渔的船只达到2000艘。因为中国沿海的渔民长期把黄海作为一个传统的作业区,取得这个渔业协定之后,大量的中国渔船不得不转产转业,大量的渔民也面临着失海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客观的讲,双方渔民都存在非法入域。
据报道,中国渔民在公海捕鱼作业期间,遭到韩国海警武装的盘查、查扣时而有之,而渔船被扣以后,渔民往往要背负从重处罚的重担,甚至被罚得倾家荡产,生活困顿艰难。李国强认为,韩方的过度执法有时也是导致冲突加剧的主因之一。
李国强:韩国执法当中,我认为存在着很大的一个问题,一个是可以比较中国在黄海的执法,特别是在渔业方面的执法。我们完全是在海监和渔政的管理下面采取行政管理的方式,而韩国方面他是以军队韩警卫队在海上的执法,出现了过度执法的这样一个问题。这样的一个过度执法甚至是暴力执法,就容易激发矛盾引发更大的冲突,所以这个责任作为中韩双方都有值得去反思和改变的地方。[详细](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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