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入狱,疑同伙出卖索赔遭拒杀一家三口
临刑前称:"有因必有果",最放不下的是自己的老母亲
法制网见习记者 章宁旦 法制网通讯员 潘展云
因盗窃被判入狱11年,怀疑同伙宾某靠出卖自己获得了轻判,因此出狱后以此向其索要赔偿,遭拒后,持刀在宾某家中将其一家三口杀死,其中一名还是三岁的男童。曾经轰动一时的广东云浮“都杨灭门惨案”的行凶者梁少雄,经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上午被押赴刑场执行死亡。
记者了解到,作为杀害一家三口的凶手,梁少雄犯下了不容宽恕的罪行,但是他也有人性善的一面,特别是对自己的母亲。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梁少雄和被害人宾某均为云浮市云城区都杨镇降水村委下围村村民。1998年,梁少雄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作为该案同伙的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梁少雄认为宾某靠出卖自己、推卸罪责才获得了轻判,由此对宾某不满。
2005年9月,梁少雄刑满释放。对于“出卖自己”的宾某他一直耿耿于怀,多次向他要求经济补偿,均遭宾某拒绝,心生怨恨的梁少雄就此萌发报复之意。为实施报复行为,梁少雄准备了一把不锈钢刀,并多次到宾某的住处附近“踩点”。
2009年1月24日(农历2008年12月29日)凌晨2时许,梁少雄带上刀具,窜到宾某家,从阁楼的通风口进入宾某的卧室。宾某被惊醒后,梁少雄即持刀向宾某胸部等处捅刺,宾某用脚挣扎,拿木凳反抗并呼叫。与此同时,宾某的妻子冯某被吵醒后亦向梁少雄反抗,梁少雄持刀又向冯某胸部等处连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接着,梁少雄继持刀向宾某胸部等部位捅刺,至宾某当场死亡。
令人发指的是,宾某三岁的儿子小华受惊后站在床上哭喊,梁少雄又持刀向其胸部猛刺一刀,致其当场死亡。
作案后被告人梁少雄从原路返回家中,并连夜逃离。因案发后公安机关设卡盘查,梁少雄在山中躲藏数日后,逃往肇庆、中山等地,于2009年3月17日凌晨在中山市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9年9月,云浮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梁少雄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同年10月16日,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11月26日,云浮中院作出“判处梁少雄死刑”的一审判决;随后,梁少雄提起上诉,2011年9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今年3月,广东高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身判决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提审时间。记者了解到,作为杀害一家三口的凶手,梁少雄犯下了不容宽恕的罪行,且手段极其恶劣,但是他也有人性善的一面,特别是对自己的母亲。
庭审中,有证人证实,梁少雄曾对他说过:“我和宾某一起偷东西,坐牢,宾某坐五年,我坐了十一年,是他拖累我,是他带我去偷的,如果宾某不照顾我和我妈,我就要他全家和我一起陪葬。”
还有证人透露,在2009年1月21日梁少雄到过宾某家中因钱的事争吵,梁少雄回到家门口时讲要宾某有钱没有命享受之类的话语。后民警在梁少雄房内的床垫底下发现一张硬纸皮,上面写着:“大哥、二哥,把妈妈接回到你屋住,这间屋子住不了”。
据云浮中院法官介绍,梁少雄对能保住生命一直不抱有希望,在梁少雄最后一次与亲属会见时,当说到自己老母亲的时候,梁少雄落泪了,他说最牵挂人的就是母亲,即使逃亡在外的时刻也不忘叫哥哥照顾好母亲,由于自己的犯罪行为,自己是不可能尽孝道了,他希望哥哥等以后能多点关心母亲,为母亲修好住的房子,让母亲有一个好的安身之所,亲属之间要和睦相处,相互帮助。
为免母亲触景伤情,在与亲属最后一次会见中,梁少雄拒绝了哥哥要他照一张相留给母亲作纪念的要求。在林少雄临刑前字数不多的遗言中也主要是希望他的哥哥能照顾好老母亲。
对于晚辈亲属,梁少雄最善意的、重复最多的是嘱托是千万不要沾毒品,并以自己为鉴,不要干违法犯罪的事情,要走正道,认认真真学一门手艺,踏踏实实过日子。今天,当审判长宣读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死刑裁定书和死刑执行命令时,梁少雄的脸上并没有表现出行刑前的的惊恐或绝望,他的神情自始至终都没有太大的变化,或许,他早就预料到并准备好了接受今天这样的的一个结果。
记者了解到,在梁少雄最后一次与亲属会见时,虽然他当时并不知道是最后一次见亲属的机会,但他对亲属说的话已经充满了作最后告别的味道。他向亲属坦陈:当时杀人就是因为对被害人宾某有怨恨,有气。
梁少雄说,他的作案事实与判决书所写的一样,案件已经经过了云浮中院和广东高院两审,不可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改过来,自己的人生就只能走到这一步了。
在其与审判人员的谈话中,梁少雄也表示,自己因气愤、怨恨而杀了人,但法律是不允许杀人的,特别是自己还杀害了与自己无关的宾某的妻子和儿子,“自知罪行深重,有因必有果,所以对于最终判处自己死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法制网云浮(广东)9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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