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与)警察当庭接受讯问
涉嫌逼供证供法院首排除
贩毒案的被告人称受刑讯逼供,不得已作出有罪供述。今天上午,因警方涉嫌刑讯逼供,被告人在此情况下作出的不利于己的供述被认定为非法证据,北京市一中院依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诉法“预热”审理该案。这也是法院首度通过新程序来排除非法证据。
隔着磨砂玻璃警察出庭作证
上午9时,郭宗奎等4人贩毒案开庭。“法官,警方在获取郭宗奎有罪供述的过程中有违法行为!”郭宗奎的辩护人举手示意。法官表示,先审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
辩护人说,2011年郭宗奎被抓获后,在2011年8月21日的讯问过程中,侦查人员拍桌子、摔凳子,言语威胁其妻女安全,在其面前谈论案情,在毒品数量方面多次对其引供诱供,说只要承认,“也就判三五年”,恐吓影响郭宗奎作出有罪供述,要求法庭对5次有罪供述不予采信。经辩护人申请,法庭进入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其他3名同案被告人悉数被带出。郭宗奎回忆:“8月21日抓我的时候,他们就不像警察,在派出所我说我根本没参与这事儿,他们就说‘你说参与这事儿了,否则你就见不到你家的孩子’。”
郭宗奎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他的孩子出生不久后遭遇车祸,他一听“孩子”就特别紧张。
为证明郭宗奎的口供系合法取得,公诉人要求传召市公安局缉毒总队缉毒员作为证人出庭。
9时30分,一中院法庭内竖起两道磨砂玻璃屏风,两名警官坐在屏风之后。出于对一线缉毒民警的保护,他们的形象被屏蔽,只有审判人员和控辩双方可以看见。
涉嫌非法取得证据法院排除
两名警官说,郭宗奎开始不怎么说话,有些紧张,但经过教育,他平静地交代了罪行。办案人员自始至终没有进行言语威胁,没有当面谈论过案情,也没有接触过他的家人。在两次讯问中,郭宗奎的供述基本一致。
“怎么证明笔录和他本人的供述一致?”辩护人问。警官说,宣读笔录时,多名侦查人员在场,可以证明。
辩护人提出,侦查人员在网上查询过郭宗奎的信息,民警有用家人威胁郭宗奎的可能。
9时52分,在休庭5分钟合议后,法院认定检方证据不足,侦查人员非法取得证据的可能性不能被排除。因此,在接下来法庭审理案件时,不得宣读郭宗奎在去年8月21日的讯问中所作的有罪供述,其他证供可以宣读。
郭宗奎说他根本没贩卖毒品。检方指控,被告人刘增起于2011年8月13日至16日间,向郭宗奎买了甲基苯丙胺(冰毒)550克。
专家证实
吸毒对思维没影响
本案中,被告人袁野被控向刘增起买了200克冰毒。袁野的辩护人称,袁野在被抓获时因吸毒头脑不清,才作出有罪供述。检方要求北京市天堂河戒毒中心专门从事戒毒研究、康复工作6年的郑女士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郑女士说,吸食冰毒会让大脑兴奋,但对吸食者的记忆和思维不会产生影响。张某也作为证人出庭,表示其确定向袁野买过毒品。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背景链接
证人证言作为法定证据,是查明事实的关键环节。新刑诉法第59条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将伴随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