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婚房,男扮女装偷电脑
本报讯 (夏芸)为了买婚房,沈某利用工作之便,男扮女装深夜潜入自己所在公司仓库,窃得笔记本电脑30余台,涉案金额17万余元(本报6月12日曾予报道)。近日,青浦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沈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沈某大专毕业后在一家电脑公司仓库上班,2010年认识了女友小丽。谈婚论嫁之时,对方提出没有婚房不会结婚。沈某家境并不富裕,短期内根本无法买房。但小丽还是抱怨他买不起房。一天,沈某上班时看见仓库里有多台电脑,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自己偷偷拿走几台电脑应该不会被察觉。
由于仓库装有探头,沈某想到了男扮女装的办法。4月1日凌晨,他戴上“梨花头”款式的棕色假发,穿上女友的短袖羊毛衫、超短裙和高帮靴,进入仓库实施盗窃。随后,沈某将部分赃物搬回自己家中,父母问他时,他谎称是朋友寄存在家中的,还把部分赃物藏在女友家中,准备在网上销售牟利。 (来源:解放日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