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洋网
本报汉中讯(记者 陈兴王) 9月14日晚9时许,勉县一刑满释放人员刘某自称吃饭住宿困难,前往勉县救助管理站要求救助,因其条件不符合救助,争执之下,刘某捅伤救助站站长致其死亡。
劝男子回家站长倒在血泊里
9月14日晚9时15分左右,勉县救助管理站值班人员廖燕接到一名刘姓男子电话,要求救助。当询问住址和要求救助的原因时,该男子言语偏激,廖燕便向站长程锦华汇报。
程锦华立即赶到救助站。曾在救助站工作过的唐建友路过,目睹了整个过程。唐建友说:“一个小伙子来到救助站,说没处吃饭,没地方住,要求救助。”
刘某自称家住温泉镇刘家山村四组,因刘某有固定住所,救助站认为其情况不符合救助规定,站长程锦华便劝其回家。想不到的是,在劝送过程中发生争执,刘某突然拿出一把水果刀刺向程锦华胸部。据目击者杨长久讲,刘某拿着刀子就跑,程锦华捂着胸口瘫坐着,伤口不停地流血。程锦华的妻子贾召英哭诉:“晚上他接个电话就去了站上,没过一会,站上打电话说人受伤了,我赶到医院,人就没了……”程锦华48岁,多次被评为民政系统先进个人。妻子43岁,没有工作,儿子年仅15岁,刚读高中。
刑满释放后“家人不管我”
勉县公安局抽调70余名干警成立专案组,抓捕嫌疑人刘某。经查,刘某28岁,曾因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2012年5月释放回家。
昨日凌晨3时许,民警在汉江河堤江湾至黄沙段发现刘某,将其抓获。
刘某说,他出狱后曾在一家酒店当过一段时间服务生,因裁员被辞退,“家里不让我在屋里住,我没钱吃饭,没地方住,都不管我……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符合救助条件,我不应该拿刀捅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救助对象为流浪乞讨人员,刘某身份确实不符合救助规定。
目前,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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