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截图 |
南通网讯 (记者 郭小平) 今天13时27分,南通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微博发布了一句话:“为理性的南通人民骄傲!”不少微博用户纷纷关注转发。不少网友表示:跟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一样,南通交巡警这句“微赞扬”是对当天群众理性抗议活动表示感谢。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昨在官方微博中表示:“部分群众自发地来到日本驻华大使馆门前,挥舞国旗,呼喊口号,表达自己的爱国热情,强烈谴责日本‘购买’钓鱼岛这一非法行径。在表达爱国热情过程中,大家都保持了理性的态度,配合现场民警引导,现场秩序井然。在此,北京警方感谢大家的配合,谢谢大家!”
针对极少数地方在抗议活动中出现打砸违法犯罪现象,南通的广大网友纷纷表示遗憾和谴责。南通网今日午后在头条醒目位置置顶推荐中青网评论员文章《以爱国为名的打砸抢烧是刑事犯罪》。该文说,“ 刑事犯罪就是刑事犯罪,不管喊着怎样的口号,穿着怎样的衣服,打着怎样的旗号,都不能掩饰其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实质。街头截停车辆、冲砸他人日系车、冲击破坏店铺和公司经营场所等行为,已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百一十四条明文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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