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3处区域划定红线禁止开发
某个区域具有多种功能,但必有一种主体功能。昨天,市政府印发《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将全市国土空间确定为四类功能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在对本市四类功能区域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以及生态涵养发展新区进行明确划分的同时,规划还划定63处红线,禁止再开发。
规划内容
六大类区域禁止开发
编制全国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尚属首次。此次发布的规划,明确了四个功能区的划分、发展定位、发展原则、发展任务和发展重点以及禁止开发区域名单。
其中,禁止开发区域包括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重要水源保护区等六大类,细分为63处。总体面积3023平方公里,约占市域总面积的18.4%。
根据规划,这些区域将按照国家现行法规实施保护和利用。据了解,禁止开发区域是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域规划》有关要求,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空间,这些区域呈片状分布于首都四类功能区域中。
鉴于此,规划还进一步明确,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需要特殊保护、禁止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区域,是本市维护良好生态、保护古都风貌的重要区域。除必要的交通、保护、修复、监测及科学实验设施外,禁止任何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严禁搬迁人口再集聚
在四类功能区域中,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共32个街道,常住人口216.2万人。这个区域一直是人口疏解区。此次在规划中进一步明确,在2020年之前,将严格限制医疗、行政办公、商业等大型服务设施的新建和扩建,同时严格禁止疏解搬迁区域的人口再集聚。
与此同时,这个区域近期发展重点包括实施中轴线风貌恢复,推进朝阜大街一线历代文化遗存的修复;因地制宜开展危旧房改造,改善文保区市政条件,加强四合院保护利用。
近期还将严控旧城区新建住宅开发项目,严控大型公建项目,严格限制医疗、行政办公、商业等大型服务设施的新建和扩建,结合城市功能疏解和旧城改造引导旧城人口适度外迁。
重大项目向西南倾斜
城市功能拓展区包括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共4个区,常住人口955.4万人。这个区域是全市开发强度相对较高、但未完全城市化的地区,将重点开发。
规划确定的这部分地区的发展目标是,城乡接合部得到良好治理,常住人口比重适当降低,公共资源配置和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向南部、西南部适当倾斜等。到2020年,城市功能拓展区全面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国际商务中心和国际文化体育会展中心。
通州、顺义、大兴(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昌平和房山的平原地区属于城市发展新区,是全市开发潜力最大、城市化水平有待提高的地区,也将重点开发。
按照规划,这部分区域将建设中心城外迁人口的居住区。到2020年,集中力量将通州打造为国际一流的现代化新城,重点建设顺义、亦庄至大兴、昌平和房山新城,成为承担中心城功能调整和人口疏解的重要区域。近期发展重点包括打造通州国际新城、未来科技城两个重要新城。
此外,门头沟、平谷、怀柔、密云、延庆以及昌平和房山的山区部分被定为生态涵养发展区,这部分地区也是泥石流易发区,居民要逐步搬出。
禁止开发区域详细名单
六大类:世界自然文化遗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水源保护区
延庆县:北京松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鸭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朝阳寺市级木化石自然保护区、龙庆峡-松山-古崖居风景名胜区、八达岭国家森林公园、延庆硅化木国家地质公园
门头沟区:东灵山-百花山风景名胜区、潭柘-戒台风景名胜区、小龙门国家森林公园、天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妙峰山森林公园、南石洋大峡谷森林公园、西峰寺森林公园、马栏森林公园
海淀区:颐和园、西山国家森林公园、鹫峰国家森林公园
昌平区:明十三陵、蟒山国家森林公园、大杨山国家森林公园、白虎涧森林公园
怀柔区:喇叭沟门市级自然保护区、怀沙河-怀九河市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慕田峪长城风景名胜区、喇叭沟门国家森林公园、崎峰山国家森林公园、怀柔水库一级保护区、官厅水库一级保护区(北京部分)
密云县:雾灵山市级自然保护区、云蒙山市级自然保护区、云峰山市级自然保护区、云蒙山风景名胜区、云蒙山国家森林公园、五座楼森林公园、密云云蒙山国家地质公园、密云水库、京密引水渠一级保护区
顺义区:汉石桥湿地自然保护区、森鑫森林公园(顺鑫绿色度假村)
平谷区:四座楼市级自然保护区、金海湖-大峡谷-大溶洞风景名胜区、黄松峪国家森林公园、丫鬟山森林公园、平谷黄松峪国家地质公园
丰台区:北宫国家森林公园
东城区:故宫、天坛
大兴区:大兴古桑国家森林公园
房山区: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北京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蒲洼自然保护区、石花洞市级自然保护区、拒马河市级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石花洞风景名胜区、十渡风景名胜区、云居寺风景名胜区、霞云岭国家森林公园、上方山国家森林公园、龙山森林公园、十渡国家地质公园、石花洞国家地质公园、圣莲山市级地质公园
注:八达岭-十三陵风景名胜区分布在延庆县和昌平区、长城分布在延庆等区县。
幕后
编制过程历经21项前期调研
规划的编制工作要从2008年说起。那一年成立了吉林同志任组长、陈刚同志任副组长的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等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开展了21项前期研究、征求了26个部门和16个区县的意见,并多次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衔接,形成了报审稿。于2011年7月22日通过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9月21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于10月28日以市政府名义函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2012年,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复函,修改完善后,经市政府同意,组织发布实施。
释疑
2005年,本市制定了《关于区县功能定位及评价指标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全市区县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生态涵养发展区四类功能区域。此次编制的《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意见有何不同?
发展策略优化调整
《意见》至今已实施7年。近年来,东西城行政区划调整、大兴和亦庄行政资源整合,城市功能核心区、城市发展新区的发展策略、发展重点需要适当整合和优化。《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不仅首都功能核心区要优化开发,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这些重点开发区域,也有需要优化的区域。
功能区划分更细致
新发布的《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功能区进行了更细致的划分。国家要求主体功能区以县一级为单位划分,本市考虑到直辖市的特点,首次以乡镇为单位划分功能区,将房山和昌平的山区部分划入生态涵养发展区,而将房山和昌平的平原地区又划入城市发展新区,给予不同的定位和发展思路,划分更科学。
明确禁止开发区域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编制省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在四类功能区域划分的基础上,增加了禁止开发区域,呈片状分布于上述四类功能区域,总面积约3023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18.4%,并明确了禁止开发区域的范围、管制原则和发展任务。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孙乾 周宇本报制图吴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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