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个“90后”小年轻为谋不义之财,效仿电影,绑架家境富裕的远房亲戚的孩子索要赎金60万元,被警方逮个正着。9月18日,以曹栋为首的4名青年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听候审判:法院考虑到该案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损害后果,且被害人及其家属也表示了对被告人的谅解,据此从轻对主犯曹栋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余3名从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1年10月13日下午1时许,平凉市静宁县公安局接到兰州警方案情通报:兰州市东岗镇一名小学生林林被人绑架,绑匪已将孩子劫持到静宁县境内。静宁警方立即通知各派出所组织民警架网布控。果然,一辆现代小轿车接受盘查时,车内两名青年男子行为异常,与其同行的男童则面露恐慌。经审查,两人正是实施绑架的嫌犯,林林被成功解救。得知罪行败露的主谋曹栋与同伙何成举仓皇逃向天水秦安方向时被抓获。
原来,无所事事的曹栋与几名朋友共谋“找光阴”时,主动推荐其远方亲戚建材商曹某,确定绑架其尚在就读小学的儿子林林索要60万元赎金后大家平分的方案。2011年10月11日,曹栋和张海涛分别租赁轿车、购买手机卡等作案用工具,后驾车至曹家附近等候。当晚7时许,张海涛尾随骑行自行车的林林将其逼停后强行拉上轿车,开往静宁县城关镇的出租屋,并向其父打电话索要赎金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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