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历次中欧领导人会晤
新华网北京9月20日电 1998年4月,中欧领导人首次会晤在伦敦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会晤。会晤后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希望建立面向21世纪长期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并决定每年举行一次领导人会晤。
1999年12月,第二次会晤在北京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双方一致认为,应继续致力于发展长期稳定的建设性伙伴关系,进一步扩大和深化在各领域的互利合作。
2000年10月,第三次会晤在北京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双方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欧加强在科技、能源、信息、教育等领域合作,打击非法移民,加强人权对话与司法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
2001年9月,第四次会晤在布鲁塞尔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双方领导人决定扩大中欧在经贸、交通、科技和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中欧政治对话以及双方在共同打击非法移民领域的合作,推动中欧全面伙伴关系向前发展。
2002年9月,第五次会晤在哥本哈根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双方发表了联合新闻公报,强调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中欧在各领域的平等互利合作,推动中欧全面伙伴关系向前发展。
2003年10月,第六次会晤在北京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中国政府发表了首份对欧盟政策文件,欧盟也发表了第五份对华政策文件。双方决定发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双方还签署了《伽利略卫星导航合作协定》,草签了《旅游目的地国地位谅解备忘录》。
2004年12月,第七次会晤在荷兰海牙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双方签署了中欧关于防扩散和军备控制问题的联合声明、和平利用核能研发合作协定、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续签协议、海关合作协定和财政协议等多个合作文件,并发表了联合声明。
2005年9月,第八次会晤在北京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和《中欧气候变化联合宣言》,签署了关于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空间开发、北京首都机场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的文件。
2006年9月,第九次会晤在赫尔辛基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双方发表了联合声明,同意启动中欧新伙伴合作协定的相关谈判。新协定将涵盖双边关系的全部领域,包括加强政治事务合作。
2007年11月,第十次会晤在北京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双方一致同意进一步加强各级政治对话和磋商,继续就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保持磋商与协调,增进政治互信,扩大战略共识,并同意成立副总理级的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机制。
2009年5月,第十一次会晤在布拉格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双方签署了《中欧清洁能源中心联合声明》《中欧科技伙伴关系计划》和《中欧中小企业合作共识文件》等合作协议。
2009年11月,第十二次会晤在中国南京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双方签署了《中欧科技合作协定》以及在节能减排、贸易和投资、环境治理等领域合作文件。
2010年10月,第十三次会晤在布鲁塞尔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会晤达成了促进双边贸易、消除贸易壁垒的重要共识。
2012年2月,第十四次会晤在北京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双方领导人就深化投资、贸易、科研、创新、能源、环保、城镇化、人文等领域合作达成了重要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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