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石碣“光明市场”黑恶团伙昨受审,大部分被告当庭认罪
新快报讯 记者邹柳洲 通讯员廖蔚 报道 昨日,东莞石碣“光明市场”以郑俊华为首的黑恶团伙受审,被控涉嫌行贿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宗罪名。充当“保护伞”的原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石碣分局正副局长梁锦忠、梁启裕、刘新烘,原社保分局局长刘国润均另案处理。
为获“关照”行贿城管局长
2008年11月,时任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石碣分局局长梁锦忠和时任副局长梁启裕、刘新烘(三人均另案处理)商量,以该分局名义租用石碣镇新城区光明路嘉禾商场外的空地成立“光明市场”,出租给流动小贩。
时任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石碣分局局长刘国润(另案处理)以东莞市便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出资和经营,并雇请郑俊华进行管理。郑俊华纠集谢道刚、刘柱(均另案处理)等人,以暴力、威胁手段驱赶流动小贩到“光明市场”摆摊经营,以收取高额租金。
2009年至2011年期间,为取得“关照”,经刘国润同意,郑俊华分多次送好处费给梁锦忠共2.5万元、梁启裕共9000元、刘新烘共3000元。该案是东莞首个公务员充当“保护伞”的欺行霸市犯罪团伙案。
团伙“首脑”拒认多项罪名
9月20日,该案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检方指控郑俊华等人涉嫌行贿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多宗罪名。
7名被告中大部分人当庭认罪。该团伙的成员“首脑”郑俊华表示,送给梁启裕的钱,是刘国润交给他的,只是经过他的手,不算行贿。在向附近的医疗门诊敲诈过程中,郑俊华称自己从来没出面,都是手下人去办,一般每个月自己会分到几千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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