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8个加强”提升地灾处置能力
本报南宁讯 (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李欣松)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广西国土资源系统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从8个方面加强地灾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地灾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加强地灾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修订完善自治区、市、县地灾应急预案,明确突发地灾事件的工作运行机制和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基本实现突发地灾应急预案全覆盖。
加强地灾应急预案演练。地灾易发、频发市、县(市)每年至少组织1场地灾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加强地灾巡查、排查。各市、县(市)国土资源局每年要根据地灾隐患点的变化,扎实做好地灾隐患巡查、排查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地灾隐患点的类型、数量和危害状况。
加强地灾监测预警。整合气象、水文、水利等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完善地灾预警预报标准和发布机制,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测员以及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值守。进一步规范应急值守信息记录、值班台账、值班信息报告制度,落实汛期黄色等级以上预警期间领导带班和干部职工24小时值班制度。
加强地质灾害信息报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畅通,严禁瞒报、误报、漏报、谎报。
加强地灾应急队伍能力建设。组建突发地灾应急调查队伍,配齐应急装备;建立地害评估和防治专家库,成立地灾应急管理专家组;加强街道、村屯基层地灾群测群防队伍建设,逐步落实监测装备和补助经费。
加强地灾避险培训和宣教。重点对各级领导干部、地质环境管理人员、地灾应急调查专家与技术人员、地灾群测群防员实施培训;深入宣传地灾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预防、避险常识,普及自救、互救常识;将地灾防治知识培训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组织开展中小学学生防灾演练。
作者:唐广生 李欣松 (来源:广西日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