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德合实习生马蓉)“我们这里路边有人扔了很多胶囊,不知道是咋回事?”昨日清晨,一堆胶囊被户县当地居民在农田边发现。药监部门赴现场进行处理,初步检查认定为一批劣药。
晨练发现路边被弃胶囊
昨日上午,杨先生反映,他早上6点多在西安科技商贸学院(户县校区)附近新修的水泥路上晨练时,发现北侧路基下有一大堆胶囊,“白花花的,应该是凌晨有人倒在这里的。”
昨日中午,记者在位于户县人民医院向西约1000米远的北侧路基边见到了这批胶囊,丢弃胶囊的地方是一片猕猴桃园的外侧一角,旁边是一口灌溉用的水井。这些胶囊由两种药组成,每板12粒,一种是心脑康胶囊,生产厂家为青海柴达木龙康高科技药业有限公司,批号为ZZ-4473-青卫药准字(1998)第000448号,钢印日期为010612;另一种胶囊叫龙济昌泰,厂家为陕西省医药工业研究所附属二厂,批号为陕卫药准字(1992)第000601号,钢印日期为010824。
记者在现场没有见到一个药品外包装盒,且多数胶囊已经明显发黄。“这要是被谁捡回去吃了,不知道会造成怎样的后果。”杨先生对散落路边的胶囊表示了忧虑,“如果长时间不处理,是不是还会污染环境?”记者走访了附近的多位村民,并没有人见到倾倒胶囊的过程。
均未注明有效使用期
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也赶到现场。药品稽查队队长王军等人表示,这批被弃胶囊数量不小,至少在10万粒以上。药品地方准字早在2000年初的时候已经取消,全部改为国药准字,而且这批药生产日期均在2001年,“即使不是假药,到现在也一定过期了,胶囊药品有效期大多在2到3年。”
随后赶到的陕西科力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联军说,这批胶囊中的龙济昌泰生产厂家陕西省医药工业研究所附属二厂是他们厂的前身,但早在1999年时厂名已经不叫陕西省医药工业研究所附属二厂了,所以这批生产于2001年的药品是否与他们厂有关需要进一步查证。经初步检查,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这些胶囊未注明有效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未标明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药监部门将胶囊运回封存
王军表示,按照规定,过期药、假药的处理都要向药监部门申请备案,统一登记造册,由药监部门监督统一销毁,“通常采取的措施是水浸破坏胶囊壳、焚烧或者破坏胶囊后深埋。”王军说,目前这批被弃胶囊只能暂时认定为劣药,但不排除假药的可能,“如果是过期药并能最后确定药品来源,那么丢弃药品的个人或者企业单位将受到5000到20000元的处罚,企业还将被责令整改,但如果确认为假药并能查到来源的,将直接移交司法机关按照刑事案件处理。”
目前,户县药监局已经将这批胶囊清理并运回封存,并将情况上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稽查分局,对这批药的来源将进一步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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