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扎死人后潜逃 父亲找到其藏身地向警方告发
男子孙志凯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将人扎死,潜逃14年从未回家。孙父四处打听儿子下落,并最终向警方告发。昨天记者获悉,孙志凯已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1997年8月,孙志凯与邵魁武(已判刑)在房山区琉璃河镇丰松园饭店打工。同年8月15日晚,死者张某等人在饭店内消费后拒不结账,还将邵魁武砍伤。孙志凯和邵魁武持菜刀和尖刀追上张某,砍刺张某头部,导致张某死亡。案发后,孙志凯逃跑。
孙志凯说,在外逃亡的14年中,他曾做过保安、打过零工,且与女友生下儿子。由于担心自己的逃犯身份被揭穿,孙志凯没有办结婚手续,孩子也没上户口,也未与亲人联系过。
证据显示,是亲生父亲向警方告发了孙志凯的下落。据悉,警方曾多次前往孙志凯家中,劝说孙父,告知他如果孙志凯能在清网行动中自首,可能获得轻判,希望孙父提供儿子的线索。父亲四处打听得知儿子的境况后,觉得儿子与其四处躲藏,不如面对法律制裁,于是向警方告发儿子下落。去年12月5日,孙志凯在深圳的家中被抓获。
法院认为,孙志凯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张某对本案发生存在过错,孙志凯又肯当庭认罪悔罪,他的亲属代为赔偿了部分经济损失,因此法院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记者孙思娅)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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