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2012年9月24日完成台本
“爱国”:不能犯罪!
主持人董倩:
晚上好,欢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我身后的这20张照片是前天晚上深圳福田警方通过官方微博的方式,发布的这样的一个在游行中涉嫌破坏私人和公共物品的这样人员的照片,照片是陆续通过微博的方式发布的。到现在为止已经转发了5380次,评论是1049条,我们不妨看看其中的一些评论,有人说强烈谴责这类借爱国名义,伤害自己同胞和同胞财产安全的行为,还有人说爱祖国、爱深圳,反对暴力,依法严惩,任何冠冕堂皇的粉饰都难以掩盖涉嫌故意破坏公司财务罪的事实。应该从我们看到的这些网民的评论来说,绝大多数人对这种行为表现出的是一种反感,评论是非常理智的。
在过去的一周时间里边,我们已经看到了有一些人在借着爱国游行,行着是打砸的行为。现在各地警方都在对这类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我们怎么看待这种行为?首先还是到深圳去看一下。
(播放短片)
解说:
“我不应该参加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游行示威活动,更不应该在游行过程中采取打砸的行为对待身边的普通百姓,以暴力的手段对待自己的同胞,我冲动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了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是违法犯罪行为。”
这一封写于昨天的致市民道歉信出自一个年轻人笔下。李某,1982年出生,今年正值而立之年,9月16日之前,他的身份是一名保安,同时也是一名热衷慈善的义工。但在深圳福田警方公布的20名涉嫌在街头破坏公司财务的人员名单中,他是其中之一。
李某犯罪嫌疑人:
当时也没想太多,可能就是年轻人脑子一热,一时糊涂,做出这种傻事,事后我就特别后悔。
解说:
9月16日当天,李某跟随游行队伍在行进到深圳中信广场一带时,参与了对几辆警察、防爆车和日系车辆的打砸行动,“我当时也朝防爆车冲过去,踢车侧面,我看到地上有一个木棍,就拿起木棍要把车门撬开,但没有撬成功,于是就对着车的左反光镜砸,结果镜子被我砸坏了。”这是李某向警方供述的部分细节。
(电话采访深圳《晶报》提供)
李某:
后来又发现了一辆外地牌照的丰田皇冠,我在扛着旗呢,等我走过去的时候,丰田皇冠那个车(被)砸得已经不像样子了,有一个兄弟,年轻的,跟我岁数差不多,比我小点,然后就用拳头,本来后面挡风玻璃都碎掉了,他用拳头在那儿砸,车主在里面不敢出来。
后来我走到旁边,可能当时也是脑子一时冲动,用脚踹了下车门我就走了。
解说:
22日,深圳福田警方发布通缉令,悬赏缉拿打砸者,并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在报纸头版上看到自己的照片,李某吓了一跳,连早餐都没故得上吃,就急忙到派出所自首。
李某:
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做过违法的事情,我平时有时间,我不上班的时候,我就去做义工,我报名参加义工。你去福田义工联网站查一下我的义工编码,我没事就去医务站做,或者去皇岗口岸疏导交通,我也是有爱心的人,但是我那天参加活动确实真的不应该,我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后悔也来不及了。
解说:
和李某一样后悔的还有23岁的汪某,43岁的莫某,两人都参与了打砸违法行为。目前,警方对莫某进行了训诫,对汪某的审查还在进行之中。截止今天,在深圳警方公布的20名涉案人员中,已经有5人投案自首,而警方此前已多次表述,掌握确凿证据,敦促嫌疑人投案自首,并请广大市民积极举报。
李某:
我也很后悔自己做了这些傻事,我也呼吁其余参与打砸的人员能够尽快投案自首。
主持人:
在深圳,警方公布了这些涉嫌人员的照片之后,截止到现在,已经有五个人投案自首,应该说这种方式,应该说是有效果的,而且深圳市民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因为他们用自己发现的信息在支持警方在办案。
我们再来看深圳福田警方,他们在处理这些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该说是宽严相济的,因为他们并没有因为公众对于这些人的不理智的行为,这种反感,而进行过轻或者过重的处罚,我们不妨看一下这五个自首的人中,深圳警方对其中三个是如何处理的。
首先,我们看对他们的处理结果,其中有一个是刑拘,为什么是采取刑拘呢?因为是他参与了打砸防爆车,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不法行为。
再看莫某是训诫,是因为这个人站上了被掀翻的警车,因此是训诫。
其中还有一个是取保候审的汪某,他是做了扔石头,砸向了一个日系车。这是警方对于五名涉嫌犯罪人员的处理结果。我们再来看,为什么这几个人会在爱国游行的时候做出这样的举动?其中有一个人说,看到别人的情绪很激动,自己也失控了,激动。还有一个人,他说情绪激动。再来看,还有一个人说看到别人做,自己也做了,因此,盲从和情绪失控是目前最起码从这三个人看到的一个共同的情况。
根据有一位记者,他采访到了深圳福田的办案人员,我们听听他的采访是怎么说的。
(电话采访)
王成波南方报业集团记者:
现在(从)警方通缉还有抓获的人员来看,都是比较年轻的男的,基本上抓的1989、1988年出生的年轻人,基本上文化水平高中左右,都是在这边一些工厂打工的。有的人就说是在网上联系到了以后到现场去游行。
昨天的时候我们了解到自首的这五个人,他们自己讲述了一下自己的情况,当时其实他是在现场那边玩的,然后就看到有人在游行,有一些人可能打砸一些日系车,然后去那边日本卖场砸东西,还有攻击一些武警。有一个人这样动手,其它人可能加入进去了。还有有的人,他们打工仔的收入不是很高,所以他们对这种现实不满,不知不觉就宣泄情绪,发泄一种私愤。
所以他们(警方)觉得,就是说这些人参与这种游行的话,然后有的甚至没有意识到这可能是违法法律的,有一些盲目性。
主持人:
从深圳警方公布的初步查明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属于这种在一种情绪化的、失去控制的这样的行为,但是如果我们看全国各地警方汇总出来的一些相关的情况就可以看到,这其中有刚才我们说到的情绪失控的行为,属于无意识的,也有一些有组织的,叫做蓄谋的这样的破坏的行为。但是不管是一种什么样的,主观还是客观,是无意识还是有组织,他们的做法本身已经触犯了法律,触犯了法律就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触犯的是什么样的法律,我们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司财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共财务,数额巨大,或者其它特别严重情节的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我们刚才通过短片的介绍可以看到,深圳警方在面对这些突发事件的时候,出手非常快,而且力度比较大,目前他们的公布的情况,打砸情况是属于比较轻的,但是当我们把目光投向西安的时候,就发现在那里发生了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案件。
(播放短片)
解说:
开放性颅脑损伤,51岁的李建利因头部遭重击,颅骨被砸穿。他原本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却只能躺在病床上。
王女士李建利妻子:
左腿可以,左手让他抬,让他攥着都可以,右边的右手现在不能动,右腿大腿能动,小腿不能动。我看这两天一直是这样的,没有进展。
解说:
本是一个健康的人,却转眼间只能在病床上度日,李建利之所以遭此恶运,只是因为九天前开着一辆日系汽车行驶在路上。9月15日一大早,夫妻俩开着那辆丰田卡罗拉到北郊的建材市场,为准备结婚的大儿子挑选装修婚房的材料。然而下午返回的时候,在开到环城西路北段,突然遇到了意外。
在密集的人流中,李建利的妻子看见,前方有十几个人在砸车,然而,此时他们已经来不及绕道,很快,手拿棍棒、砖块的那些人,开始对李建利夫妇的丰田车动手。王女士说,她曾努力求饶,然而无人理睬,一回头,却发现丈夫已经倒在了地上,那是下午3点30分。
随后,李建利被送往医院,当晚8点30分左右,进行了颅脑手术,11点30分手术完成,进入重症监护病房。18日转入普通病房。据了解,李建利的头部是被U型钢锁砸中,通常用在摩托车上。
王女士:
朋友亲戚来(探望),我就说,谢谢,快谢谢人家。谢谢,就是那种说不清楚。
记者:
他现在能说完整的句子吗?
王女士:
不能,说不了。那天最长的一句话就是谢谢护士。
解说:
王女士说,六个月后,丈夫还将接受第二次手术。
王女士:
我们还年轻,可以挣钱,只要他能回到原来,我现在真的不敢想以后,他要回不到以前,我真不知道我们以后生活咋办。
解说:
为了缉拿凶手,9月21日西安市公安局在官方微博公布了当天监控录像截图,9月22日,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刑警大队,又公布了有重大工作嫌疑的男子的正面照片,并向市民有奖征集线索,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
李建利一家的遭遇早已刺痛人心。同样是西安,同样是15日的下午,另一个人却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和赞誉。前方砸车,日系调头。这个举着纸板的小伙子叫李昭,这个动作他从下午1点多一直坚持到3点。
(电话采访)
李昭西安市民:
我在路边站着,身边就有两个大学生也在那拦车,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就想到早上在城里头看到有一些被砸坏的日系车,没有什么想法,就直接就参与进去了。因为早上看到被砸车的场景让人触动很大,那时候其实心里多少有一些很难受的感觉。
主持人:
李建利没招惹到任何人,他唯一招惹到人的可能就是因为他开的是一辆他自己省吃俭用,存了好多年存下来的一辆日本品牌的车。而这辆日本品牌的车仅仅是日本品牌而已,它是由中国工人,在中国的土地上制造的。李建利就是因为开着这样的一辆车在大街上行驶,因此遭到这样的一些人暴力,飞来横祸。接下来我们不妨连线一下法律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的曲新久教授,听听他怎么说。
(电话连线)
曲教授您好,首先从法律的角度,请你给我们介绍一下犯罪嫌疑人做的这一切,怎么界定他的行为?
曲新久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
在西安这个案件其实它已经非常清晰地表明了,它已经构成了一个故意伤害罪,是故意重伤他人的行为,甚至有可能涉嫌到故意杀人,如果他是蓄意的,直接地对人的要害部位等故意地攻击,那么有可能是故意杀人罪的。
一般来讲,像这类事件对人的要害部位打击的强度极大,在法律上,原则上来讲,致人死亡了就是故意杀人罪,致人重伤了,就是一种严重的伤害犯罪,所以这个案件肯定可以确定是一个严重的伤害犯罪行为,有可能还涉嫌到故意杀人行为。
主持人:
曲教授,在您曾经经历过的一些案件里边,像这种伤害人的这种做法有多严重?
曲新久:
故意伤害犯罪是一般非常严重的犯罪,故意杀人也同样,按照法律的规定,他们量刑的幅度是差不多的,故意伤害罪,法律要求像这种情况致人重伤,手段特别残忍。再加上像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案件,法律规定是要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
故意杀人罪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这样的犯罪人的司法机关要根据它的性质和情节,在量刑幅度范围内,给他以相适应的惩罚。
主持人:
曲教授,您看像李建利这样的情况,他等于无端地受到了伤害,那接下来法律程序可能会牵涉到这样一个补偿,由谁来对他目前受到的伤害进行补偿?
曲新久:
许多的地方政府已经有了这方面的规定,像受的这种暴力犯罪,像伤害他人的暴力侵害的犯罪,在被告人的犯罪嫌疑人不能抓获,或者犯罪嫌疑人补偿的地方政府会有一些救济和帮助,当然也有一些社会组织会给一些帮助。所以在这里来讲,未来那个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以后,他也要负责赔偿的。
主持人:
曲教授,很想听听您的看法,就是有一些在过去的一周发生过这样的情况,有的人打着爱国的旗号,但是行的是犯罪的事实,您怎么看待这种现象?
曲新久:
其实很清晰,所有的公民都非常清晰,第一点所有的公民,也包括日本在华的人员,他们受法律保护的,他们的人身财产不允许受到侵害,这是可以说是一个宪法的原则。第二点可以讲,任何公民,你像西安的事件有一些好的表现,好的情况的出现,特别是那些组织游行的和参加游行的人,他有责任、有义务,也有权利采取这种有截至的反治行为,包括对严重的打砸抢的行为,是有权采取这种制止乃至于正当防卫行为。
因为在当代社会,任何一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像西安的事件说明,广大人民群众爱国思维活动,他不能够成为你这种严重犯罪的减轻责任,或者免除责任的理由,所以这个司法机关他还是要广泛地发动群众,来采取一切可以说能够采取的合法的手段,不惜代价,让这样的害群之马,将这样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主持人:
最后一个问题,正好您说到这儿,您觉得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一些比如说在游行的队伍中,有一些人就是因为他爱国的热情太高涨了,以至于他有点失控了,这是一种情况。像这种,像这种伤害李建利的故意伤人的行为,这个时候警方应当是否要用一种更加大力度去寻找他?
曲新久:
是的,事件发生以后,警方当然要采取各种措施,我们一般来讲发动群众,像比如说向群众通报信息,公布嫌疑人的信息,也包括甚至发出通缉令,能够采取的手段都应该采取,让这个罪犯绳之以法。
主持人:
好,谢谢曲教授。刚才听曲教授的解释之后,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就是伤害李建利的这个人的行为跟爱国已经没有一丁点的关系了,他的所作所为就是一个严重的暴力犯罪,我们绝不应该把他这种行为和在游行队伍中那些普通的,因为爱国热情高涨而做出的有一些过激的行为的人要严格地区分开来。我们不妨再看一下这样的一个犯罪嫌疑人,我们希望广大的网友也好,还有谁也好,能够更多地提供相关的信息,这样的一个人应该比较清晰地看到他的照片。
西安警方公布的举报电话是029-110,还有84292270、84290640,希望能够有见到他的人,或者能提供相关线索的网友,能够及时和西安警方进行联系。市民的配合应当说是起到了非常重大的作用,比如说这两张图片,就是相关现场的在场的群众给西安警方提供的,不仅在西安是这样,在过去的一周里面,像在广州、青岛、深圳很多线索都是由市民提供的。
市民提供线索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也要警方去加大办案的力度,那好,我们继续往下关注。
(播放短片)
解说:
9月16日,深圳举行的保钓活动,当天上午10点33分,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第一条与此相关讯息,“爱国是一种美好的情操,但不能脱离法制轨道。警方提醒大家应依法、理性地表达爱国热情,理性爱国、文明爱国、守法爱国。”
然而,在活动队伍中还是出现了极个别的打砸现象,两个小时候,深圳警方再次发出呼吁,“请大家理性表达爱国热情,不要参与打砸等违法犯罪行为。”
9月16日当天,警方现场抓获了3名实施打砸的犯罪嫌疑人,随后,他们被依法刑拘。9月17日,警方开始向市民征集线索,对于借机煽动和参与打砸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9月18日早上不到8点,深圳警方就发布通告,除了提醒大家要依法合理有序地表达爱国热情外,还特别提到,凡以保钓爱国名义实施打砸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等,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从当天8点一直到晚上11点21分,深圳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一共发布了21条涉及路况信息和呼吁理性爱国的微博,在当天最后一个微博中,警方表示在当天举行的保钓活动中,大家始终保持理性、文明守法、秩序良好,没有发生打砸等过激行为。
一方面派出大量干警维持秩序,另一方面深圳警方也对16日的活动进行视频取证,并在后期分析时,进一步发现了少数涉嫌打砸,破坏公司财务的人员。21日,深圳警方发布微博,宣布已经依法刑拘7名打砸违法犯罪嫌疑人,其中四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时,警方仍在呼吁市民继续提供相关线索,
9月22日,深圳福田警方发布微博悬赏通告称,已经掌握确凿证据,希望有相关打砸行为者,尽快到警方处说明情况,特别是这些被公布照片的人员,应该尽快自首,否则被抓获后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处。微博悬赏通告发布一天后,5名涉嫌打砸人员先后投案自首,而就在今天,深圳警方表示感谢大家积极提供线索,并敦促其他涉案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
面对群众的爱国热情,一方面不断呼吁大家要理性,另一方面,更要惩治犯罪,维护正常的秩序和法律的尊严。应该看到,除了深圳,各地警方也都采取了有效的做法。
(画面提示)
各位网友,发现游行现场有打砸行为的,请大家拿起手中相机拍下这些违法行为,互相监督,积极举报,警方将视情给予奖励!2012年9月16日广州网警
欢迎市民朋友们积极举报,提供线索。2012年9月17日长沙警事
警方敦促相关涉案人员投案自首,争取依法从宽处理。也希望市民积极举报,向警方提供线索和视频、图片等证据。2012年9月19日青岛公安
主持人:
从短片中我们可以看到,现在各地的警方都在进行事后的调查和处理的工作,最后我们不妨看一位专栏作家对这件事情的评论。“这些违法行为无论在哪里都是不被允许的,这不仅在于它违反了明文法律,还在于它是在挑战和践踏文明的准则。一个社会的运作有赖于法律,而法律责以社会的文明共识为依托,在一个正常社会里,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必须受到保护,这是基本的文明规则。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爱国也好、立场也好,任何理由都不该成为挑战法律、践踏文明规则的借口。”
好,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感谢您的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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