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嫌犯李志祥昨天指认现场并讲述杀人动机
“花了我60多万 可她有其他男人”
都市时报记者 程浩
追踪报道
52岁村小组长
匕首刺死32岁女老板
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蓬莱村委会蓬莱村小组长李志祥杀死32岁情妇的事,迅速在坊间传开。当地老百姓非常纳闷,李志祥为何残忍地杀害情妇,为钱,还是为情,又或者是其他?
昨天,宜良警方公开通报此案,凶手李志祥指认了现场并道出自己心中的苦闷,杀人谜团就此解开。
警方通报
嫌疑犯应该算是自首
昨日,宜良县公安局通报了该起凶杀案案情。
9月25日晚上8点30分,该局刑侦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几分钟前一名男子报警称,宜良县客运站附近一家卖茶叶的商铺里发生命案,店铺女老板被人杀害。
接警后,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店门口和店里有很多血迹,一名女子躺在血泊中,经过确认已经死亡。经初步勘验,发现死者比较明显的伤在脖子和腹部。”办案民警邵劲松告诉记者,在现场目击者的帮助下,民警在路边的绿化隔离带里找到了一把带血的刀,“刀长20多厘米,是把剥皮刀。后经证实,此刀就是杀人凶器。”
一范姓男子告诉民警,死者杨某是被蓬莱村的李志祥所杀。邵劲松转述范姓男子的话说:“李志祥是我的朋友,他说自己刚才杀了人,让我过来看看人死了没有,并让我报警,说自己在家里等你们。”
得知此重要线索后,民警迅速打通李志祥的电话。“他承认自己杀了人,并说自己在村口的路边等着。”几分钟后,在蓬莱村村口的路边,民警见到了李志祥和他的儿子,“他和儿子简单说了几句话后,上了警车。”
李志祥的行为是否算自首?“应该算,但应由法院认定。”民警刘云昆说,对于李志祥是否算预谋杀人,警方还不好界定。
杀人动机
死者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
归案后,李志祥交代了自己的杀人过程。
“我和杨某是男女关系,在一起有三四年了,我先后在她身上花了60多万元,包括她的房子、车子、铺子等都是我买的。”李志祥说,一直以来,他们俩的关系保持得挺好。
可最近,李志祥发现,杨某还和其他男人有不正当的关系,多次劝解未果后,他要求杨某赔偿自己花在她身上的所有费用,杨某不肯,双方因此吵了两次。
9月25日下午,李志祥准备再次要回钱财时,双方又发生了争吵。争吵中,杨某打了李志祥两个耳光,李气不过,便从车上座位下拿出刀子,朝着杨某捅了过去。
警方介绍,死者杨某,已离异。杨某的哥哥证实了民警的说法。“我妹妹为人好强、倔强,以前夫妻俩吵架时,我都帮着妹夫说话。至于两人离婚的消息,我是在妹妹去世后才从妹夫那里知道的。”杨某的哥哥说,“妹夫告诉我,之所以不告诉我离婚的事,是妹妹怕我担心。”
据了解,当时夫妻俩是协议离婚的。“如今,12岁的女儿由谁照顾还没有确定,妈妈就先走了。”说话间,杨某的哥哥几度哽咽,“事发后,侄女看到妈妈的惨状,一下子昏厥过去。”
在杨某哥哥眼里,杨某和李志祥只是一般朋友。“我只见过他们吃过几次饭。”至于店铺是否如李志祥所说是他投资的,杨某哥哥表示,“店铺由我和妹妹共同出资,我出了16万元,我妹妹出了不到10万元。而10万元的来历,我听妹妹说,一部分是自己积攒下来的,一部分是向同学、亲戚等借的。是否与李志祥有关,我不清楚。”
指认现场
低着头不敢面对群众和镜头
昨天的宜良和前一天一样,依旧阴雨绵绵。上午11点左右,在警方的押解下,李志祥出现在“云南大不同”店铺前。眼前的李志祥,身高一米八左右,黄色的囚服内,穿着一件红褐色T恤,灰色的休闲裤下,穿着一双拖鞋。
李志祥头发不长,皱纹很深,被关了一天后,他面容憔悴、神情呆滞,与往日村民眼中的“大款村小组长”形象相去甚远。指认现场时,他一点点地向警方介绍着自己在店里哪个位置杀了人、杀了几刀及丢弃作案工具的地点。除了民警主动叫他,他一直低着头,不愿面对围观的数百名群众及记者的镜头。
在茶叶店,杨某的哥哥突然跑进去,要对李志祥拳打脚踢,但被民警及时制止。从店里指认出来,弟弟为他点了根烟,李志祥低头猛抽几口,又被民警押着指认其它现场。
对话
我是一时激动
干的傻事
记者:你和杨某是什么关系?
李志祥:男女关系,在一起三四年了,我前前后后在她身上花了60多万元,包括她在县城的房子、店铺和汽车都是我买的。
记者:为什么要杀杨某?
李志祥:她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在外边有了其他男人。有一次,我亲眼见到她和另外一个男人睡在一起,我劝她不要这样,但她不听。她的同学和亲戚也劝她,她同样不听,还因此和我吵了几次。23日晚上,我们因为此事再次吵起来。吵闹中,她打电话给我媳妇,告诉我媳妇我们之间的事,之后我们俩不欢而散。
25日晚,我又来到店铺向她要钱,并告诉她,“你把钱还了就可以了”,但她不赔,还说让我“要咋整就咋整”。吵闹中,她扇了我两个耳光,并用剪子在我头上乱敲。这一切我都忍了,准备开车走人,但她又把我拉回店里,继续对我喋喋不休。我忍无可忍,就从车里的座位下拿出刀子,在她脖子上划了一刀后,又在她肚子上捅了一刀。(捂脸痛苦状)
记者:然后呢?
李志祥:(眼眶湿润)之后,她没有了呼吸,我心里很害怕,也很后悔,准备开车回家。途中,我给朋友打了个电话,说我杀了人,让他帮忙报警,并去现场看看,我回家等着警察来抓。不一会儿,警察就向我打电话核实,我承认自己杀了人,然后和儿子走到村口,等警察来。之后,就上了警车,被带回了公安局。
记者:后悔吗?
李志祥:其实当时我只是想吓吓她,根本没想杀她。杀人后,我很后悔。说句实话,我还是想着她。
记者:你妻子知道你们的事吗?
李志祥:我和妻子感情很好,她一直都不知道这件事。事情既然已经发生,我现在没什么想法,是我背叛了我媳妇,我对不起她。和儿子作别时我还告诉他,要好好照顾母亲,好好照顾家里。
记者:是不是去找她之前就想着杀她?
李志祥:没有,完全是心里一时激动干的傻事。我的刀子经常放在车上,以方便我要账。我的纸厂没开后,包括昆明、嵩明、玉溪等地的人还差着我200多万元,我备着刀子就是准备讨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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