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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贩卖毒品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李爱英在口供中曾提到曾因贩卖毒品受到行政处罚,但按照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却并没有犯罪前科。经检察机关层层调查,原来李爱英竟然同时拥有两张不同号码的合法身份证!日前,杨浦区检察院向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公安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责令其及时改正重复发放的行政行为。
身份互用前科隐形
去年12月底,一名叫李爱英的贩毒女子在交易毒品时,被警方抓获。
案件移送至杨浦区检察院后,检察官查明李爱英使用的是尾号为300的身份证号码。但据其口供,李爱英多次提到曾因贩卖毒品受到行政处罚。然而,李爱英所持有身份证所显示的犯罪前科零记录却令承办检察官心生疑惑,究竟是嫌疑人混淆视听,还是案件背后隐藏了证据断层?杨浦区检察院的承办人员随即进行深入探索。
根据进一步调查,检察官发现李爱英名下竟有两张截然不同的身份证,一张户籍地为盐城市射阳县,而另一张则为同城的建湖县。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了解真相发现漏洞
据杨浦区检察院验证,李爱英的两张居民身份证皆通过当地公安系统正规颁发,并无造假现象。于是,检察官只能向射阳县与建湖县的公安机关了解真相。
原来,李爱英出生于盐城射阳,于1988年与一建湖人结婚,同年将户口迁出。1995年,射阳派出所建立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时,在未核实清楚的情况下将李爱英的原个人信息录入登记,并自动生成了一个尾号为300的身份证号码,但并未发放给李。同时,嫁到异乡的李爱英合法地在户籍所在地建湖拿到了一张尾号为564的身份证,使用至今。
后来,李爱英走上了贩毒之路。为方便行事,掩盖罪行,李爱英以未办理身份证为由,又向射阳县派出所申请了一张居民身份证。就这样,李爱英拽着双重身份到处瞒骗,屡试不爽地向司法机关和家人朋友遮掩贩毒的有罪事实。
发出通知纠正违法
真相查明,杨浦区检察院的承办人员分别向建湖县公安局和射阳县公安局说明了李爱英的身份漏洞。希望相关公安部门能引起重视,尽快纠正错误登记。
不久,射阳县公安局向杨浦区检察院回复了情况说明。他们已于近期将其户口注销,并委托检察机关收缴李爱英的居民身份证,待李刑满释放后至建湖县重新申领。
本报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俞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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