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风险提示 导游请勿违规“职务代购”
2012年09月28日16: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某旅行团的一名中国籍领队从墨尔本回国时,携带34瓶马爹利XO干邑超量未报入境;另一旅行社领队为逃避海关监管,故意委托旅游团团员携带各类化妆品160件;一名领队带团回国时,利用其他旅客的护照和登机牌,违规购买了55件HERMES(爱马仕)香水;还有一名导游同样利用旅行团团员的护照和登机牌,在机场免税店购买 88瓶CHANEL香水后交由相识的机场工作人员带离海关监管区……
上海海关在对进出境旅客日常监管中连续发现多起此类的违规事件,个别旅行团导游利用带团便利,携带超量物品入境不申报,或者指使旅客分散托带代购物品入境,逃避海关监管。为此,上海海关联合上海市旅游局组织了一场旅客个人物品通关海关政策宣讲会,向本市旅行机构宣传海关对旅客个人物品通关监管的政策规定,并现场分析典型案例,解答通关疑难问题。全市86家旅行机构共100余人参加了这次宣讲。
为了加强对旅客进出境渠道行李物品的监管,有效打击旅检渠道走私违法行为,净化口岸通关环境,上海海关经过与上海旅游主管部门沟通协调,通过与旅游局旅行社共同宣传齐抓共管,加大对导游和进出境旅客相关海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旅游业行业管理和旅行社内部管理,形成监管合力。
上海海关行邮监管处马晓华副处长提醒旅行机构,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主要是指供旅客本人使用或馈赠亲友的物品,而不是用来进行再出售以此牟利的货物。旅客在携带进境时,要符合自用、合理数量的原则,如果超出海关规定免税限值,应主动向海关书面申报。进境时,导游不仅自身要严格遵守海关法律法规,也有责任和义务向团员宣传相关政策,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导游更不该利用自身职务便利,明知故犯地超量不申报带代购品入境牟利,甚至利用旅行团团员的护照和登机牌,损害游客利益。(记者杨群 陈莹晔)
作者:杨群 陈莹晔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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