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派出所撤销“放假17天”通告 称表述不当
新华网深圳9月29日电(记者吴俊)深圳龙华新区公安分局福民派出所日前贴出的一则通告称,由于国庆假期(9月26日至10月12日)放假,该所暂停办理被查扣电动车放行业务。这则通告引发网民强烈质疑:难道这个派出所要放假17天?记者29日前往该派出所看到,这则通告已被撤销,派出所称根本没有“放假17天”,是写通告的民警“表述不当”。
派出所“放假17天”让形象受窘
“福民派出所竟然要放假17天?”9月27日,部分前往福民派出所办事的市民围着派出所贴出的一张通告议论纷纷。通告称,“由于国庆假期(9月26日至10月12日)放假,我所暂停办理车辆放行事宜。请各车主于放假后的星期四(10月18日)来我所办理,特此通知。”通告是9月26日贴出的,落款单位为福民派出所,并盖有单位公章。
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到福民派出所是想取回被民警查扣的电动车。深圳2003年开始“禁摩”,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车非法营运。李先生的电动车今年8月26日被福民派出所路面执勤民警查扣,按照警方规定,须扣满一个月才能凭个人有效证件办理放行手续,而福民派出所只在周四上午办理车辆放行业务。27日正好是节前最后一个周四,他特意向单位请了半天假,前往福民派出所领车,不料被告知因为派出所“放假”,他的电动车没办法放行。
据李先生介绍,当天来福民派出所申领被扣电动车或摩托车的市民有五六十人,大家纷纷指责该派出所“擅自延长双节假期,给辖区居民办理业务造成不便”。最后派出所还是为其中部分车主办理了车辆放行手续。
警方回应:“放假17天”系“误读”
福民派出所真的要放假17天吗?记者29日前往福民派出所采访时看到,派出所正常上班,上述“通告”已被撤销。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国庆期间(10月4日,周四)可正常办理被查扣电动车放行业务。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新区公安分局公共关系负责人黄警官告诉记者,福民派出所民警“放假17天”是不可能的事情,上述通告之所以引起歧义,是因为具体拟写通知的人员“表述不当”。实际情况是:按照龙华新区公安分局统一规定,“双节”期间福民派出所分两批轮班休整,即9月26日至10月3日为第一批,10月4-11日为第二批。因此,国庆长假期间该派出所仅有50%的警力在岗,人手不够,于是决定在此期间暂不办理被查扣电动车放行业务。但由于具体拟写通知的人员表述不当,导致被群众误读。
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福民派出所民警“分两班轮休”的休假方式确实得到上级部门批准。由于全市派出所“全年无休”、“24小时营业”,因此派出所民警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可能全体休假,全市派出所都采取了“50%的警力上班、50%的警力休整”的轮休方式,保证节假日期间充足的警力配备。
黄警官告诉记者,有关“轮休”的规定在深圳公安系统延续多年。以福民派出所为例:国庆长假期间,除户政业务和被扣电动车放行业务暂停办理之外,其他业务全部照常进行,根本不是“放假17天”。
少一些“特权”思维才能赢得民心
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龙华新区公安分局了解到,由于福民派出所的通告“表述不当”,引发群众强烈质疑,有关部门已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具体拟写通告和负责审核通告的人员都已作出检讨并向市民致歉。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部分民警认为,拟写通告的本意是为了明确告知办理时间,提醒市民不要白跑一趟,没想到“好心办坏事”,反而受到批评,实在是“很冤”。
也有市民认为,公安工作强度大,而且民警牺牲了正常的公休时间,与法定节假日“错峰”轮休,本来值得嘉许,可为何反倒成为“声讨”对象?原因在于,部分民警在日常执法当中的“特权”思维与不当行为。因此一看到“放假17天”的通告就断定是“特权”作祟,所以民怨沸腾。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新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福民派出所吸取此事教训,已将节假日期间暂停办理的查扣电动车放行业务恢复办理。这位负责人说,地方派出所民警与市民在日常生活中的接触最多,一定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遇到事情要多征求市民意见,不能有“特权”思维。如果总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难免失去民心。派出所在节假日期间要暂停办理哪些业务,事先一定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不能说停就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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