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崔杰锋)身为儿童康复服务中心老师,本应为特殊儿童提供更多的关爱与帮助,20多岁的女老师许立欢却因孩子不听话,提起4岁的幼女瑶瑶360度翻转,致其头部撞地成重伤。近日,番禺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许立欢依法提起公诉。
只因不听话就被撞成重伤
许立欢原系番禺区子惠儿童康复服务中心的一名老师。2012年7月2日上午,许立欢在该服务中心二楼体育室内上课期间,因4岁多的幼女瑶瑶(化名)做运动时不配合,许立欢拉起瑶瑶的双手将其凌空吊起,快速向后将其甩在地上,而后又拉起瑶瑶的双脚原地360度翻转,致其头部撞在地上昏迷不醒。经法医鉴定,瑶瑶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案发后,许立欢对办案人员如实供述了自己对瑶瑶体罚的行为。据其交待,在康复中心里,遇到孩子不听话,老师动手打几下是常有的事,但没想到会导致如此严重的后果。
据悉,该服务中心属民办非企业机构,在其广告宣传网页上声称“为需要帮助的自闭症、孤独症和学习障碍的人提供帮助”。然而,许立欢不负责任的行为却对瑶瑶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孩子康复状况堪忧
前日,记者电话联系了瑶瑶的爸爸。瑶瑶爸爸告诉记者,瑶瑶是家里的独生女。受伤后,她接受了颅脑手术,现在虽然有些恢复,能坐起来,但不能站立。由于大脑神经系统受到影响,也只能做一些简单的语言交流。瑶瑶爸爸说,如今医疗费用已经花费了12万多元,其中儿童康复服务中心垫付了8万多元,而许立欢的家属仅垫付2万多元。对于女儿的未来,他说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办。
该康复中心的主任谭添尹向记者表示,事发后,中心已经积极垫付医疗费,因此欠下外债,但由于家属救女心切,在医疗费用的支付上双方产生了一些误会。谭添尹说,该中心“绝对是负责任机构”,中心老师许立欢“严重脱离安全操作规范、超出其职责范围的个人故意犯罪行为”造成悲剧的发生,她深表歉意,也希望家属通过法律途径索赔,中心“该负的责任一定负”,也希望社会给予该中心公正的评判。
儿童权益保护机制亟需完善
此外,早前在深圳就有儿童福利院被举报虐童。对此,广东省妇联权益部部长杨世强认为,关键还在于儿童权益保障机制的完善。杨世强表示,尽管我国已经出台《未成年人保护法》,但其中规定多为原则性,可操作性不强。从政府层面的保障机制来看,儿童受虐后的报警机制、政府或社会机构的干预措施、救助途径等方面都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机制。从观念上来看,社会各界也还未形成对儿童权益进行保护的充分认识。
此外,杨世强认为,就儿童康复中心这类机构而言,如果是收费项目,教师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虐待儿童,则所在机构也应承担一定的监护责任。而此类机构中,对于教师资格的规范问题,目前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同样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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