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严管小区房屋“住改商”
新华网福州10月1日专电(记者 沈汝发)当前,小区业主将住宅改变为商业性用房现象屡见不鲜。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针对此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监管,对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
据介绍,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但近期,业主对小区内“住改商”行为的投诉数量持续上升。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表示,“住改商”行为对小区业主的正常居家生活和房屋结构安全造成了不良影响,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成为当前物业服务小区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小区住户的巡查监督,对小区住户房屋使用异常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造册并建立管理档案,对巡查发现物业服务小区内出现“住改商”行为或接到业主有关“住改商”行为投诉的,应要求相关“住改商”住户提供经由本栋建筑物内的相关业主同意的书面签字材料及相关合法经营的证照。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表示,如相关“住改商”住户未提供经业主同意的书面签字材料及相关合法经营证照,物业服务企业应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并书面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物业企业如未按有关“住改商”规定进行服务管理的,将由房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仅要将该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还要给予黄、红牌警告,限制招投标一年或二年的处理。
作者:沈汝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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