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 记者黄鹏程 通讯员洪法报道:怀疑自己的妻子与人有染,武汉一男子竟然挥刀将“情敌”砍伤。昨日,记者从洪山法院获悉,胡某在取保候审期间取得了货车司机的谅解,但却在第二起案件中因砍伤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胡某是一名校车司机。去年1月3日10时许,他与同事在洪山区先建村三环线一加油站与另外一辆货车发生碰撞。随后,他与该货车的司乘人员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打斗。胡某与同事黄某对货车司机进行殴打,致使其头部受伤。去年10月底,胡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且办理了取保候审的手续。
今年2月28日,胡某仍处在取保候审阶段,他拦住“情敌”梁某,并挥刀将其砍伤。随后,胡某再次被抓获归案,他交代自己之所以砍伤梁某,是怀疑梁某与其妻子有染,但并没有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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