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包头空难索赔案三年终开庭
首批起诉的32名遇难者家属人均索赔413万 总索赔额过亿
本报讯(记者张蕾)2004年包头空难事故遇难者家属提起的索赔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是自2009年法院立案,3年后首次开庭。此次第一批提起诉讼的32名遇难者家属,人均索赔额在413.65万元。据原告律师讲,今天的庭审将主要对之前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
上午,记者在二中院法庭外采访到了遇难者家属委托代理律师郝俊波。当年这场空难共造成55人遇难。而今天上午庭审所涉及的原告,是其中32名遇难者的家属,平均每名遇难者家属的索赔额在413.65万元,当中包括经济及精神损失、律师费、机票费用等。
郝俊波律师告诉记者,这32名遇难者家属是第一批提起诉讼的,其他的遇难者家属有的正在或准备起诉,有的还在观望。
记者了解到,被告上法庭的有四家公司,分别是飞机制造商庞巴迪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还有飞机发动机的制造商通用电气公司。
郝俊波律师告诉记者,遇难者家属的诉讼经历可谓一波三折。
空难发生后,2005年10月,遇难者家属首先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高等法院受理后认为,中国法院作为可替代性法院,更方便审理此案,因此出具了诉讼中止令。让他们先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美国法院每6个月会重新讨论案件进展,如果中国法院拒绝审理,美国法院将恢复审理此案。2009年,二中院受理了32名遇难者家属的诉讼。
上午11点半庭审结束。律师郝俊波告诉记者,上午质证焦点主要围绕赔偿问题。东航方面向法庭表示,空难发生后,他们迅速制定了一套赔偿方案,以人均21万作为赔偿基础。上午涉诉的32名遇难者家属中有20余户已经领取了这笔赔偿,并且签署了一份类似“免责协议”。法庭上,东航方面提交了相关证据,他们认为,这些遇难者家属已经领取了赔偿。对于其他没有领取赔偿的家属,他们的赔偿问题东航方面没有作出表示。
案情回放
客机坠毁
2004年11月21日8时21分,东方航空公司从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起飞出现侧滑,一分钟后调度室就搜索不到飞机。据包头机场调度室记录,飞机尾部摇晃,冒浓烟,紧接着就坠到了包头市南海公园的湖中发生爆炸起火,湖中的五六个游艇和岸上的房屋也被殃及。机上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以及地面2人共55人在事故中丧生,直接经济损失1.8亿元。机上5吨燃油也倾泻在湖水中。
责任认定
国家安监总局通报,认定“1-21”包头空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东航董事长等12名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事故原因是飞机起飞过程中,由于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当飞机刚刚离地后,在没有出现警告的情况下飞机失速,飞行员未能从失速状态中改出,直至飞机坠毁。调查组认为,飞机在包头机场过夜时存在结霜的天气条件,机翼污染物最大可能是霜。飞机起飞前没有进行除霜(冰)。
坎坷诉讼
据当时的媒体报道记载,空难发生后一周,东航公布对每名遇难者全部赔偿额为21.1万元。但是,这个赔偿标准引起绝大部分空难家属的不满。
2005年,部分遇难者家属委托律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郡高级法院提起诉讼,告东航、加拿大庞巴迪公司及美国通用电气公司。他们认为,出事飞机的发动机是由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生产的,空难事故不能完全排除发动机故障的可能性;同时,飞机制造商之一的庞巴迪公司和东航均在美国有营业活动。美法院依据“长臂管辖原则”受理此案。
据当时原告方律师介绍,原被告双方曾于2006年底在美达成调解协议,三方赔偿遇难者家属1175万美元。通用电气和庞巴迪都愿意履行调解协议,但东航以不方便诉讼为由,要求将此案移送中国法院受理。美国法院暂停审理,由通用电气、庞巴迪及东航三方共同承担赔偿金也未兑现。
2007年底,32位空难遇害者家属向北京市二中院递诉状,索赔1175万美元并支付相关利息,但未获立案。集体诉讼陷入僵局。
此后,死者家属又选择在上海一中院继续起诉,法院收下了材料,但没过几天,就把材料寄回来了。
2009年3月,代理律师再次向北京二中院提交材料,当年8月,法院正式受理“包头空难案”,这是国内受理的首起空难集体诉讼案件。据律师介绍,此后法院进行了20余次谈话、交换证据等。
本报记者 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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