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悲剧能让人感受到崇高悲壮的美,那么陈霞45岁的人生连悲剧都算不上,只能称得上是一出连续上演、从未间断、甚至连幕间休息都少见的虐心惨剧。
去年1月,陈霞趁前夫金铁军醉酒酣睡时,用斧头连续猛砍他的脑袋,眼见他脑骨碎裂、脑浆横流、死得不能再死了,方才罢手。此时她也不知道,自己的惨痛人生至此是该画上顿号还是句号。为陈霞提供法律援助的2011年北京市十佳青年律师、荣德律师事务所曾燕娜律师对记者说:“这是铁证如山的故意杀人罪,法院最后判处她有期徒刑五年。”她的话锋一转,“等我说完了,你肯定会问,是不是判得有点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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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恶魔与三代女人
去年1月15日午夜,陈霞伺候着怀孕已经8个月的疯闺女躺下,听着一旁醉醺醺的前夫金铁军如滔滔江水般不停不休的污言秽语,一股烈火渐渐从她的胸膛里升腾了上来,脑子里嗡嗡乱响,手心发烫,她那紧绷了三十年的神经终于要断了。
时间回溯到1982年。家住邯郸邱县的陈霞已经丧父两年,母亲看上了刚刚流浪到村里、并无正经营生,但一张巧嘴像抹了蜜的金铁军。同居了不到一个月,金铁军原形毕露,开始满村偷鸡摸狗。后悔不已的母亲想跟他断绝来往,却被对方一句“这个家就是我的,你要是敢让我走,我就杀了你三个孩子”吓住了,懦弱的她选择了忍气吞声。好在金铁军经常四处游荡,一走就是几个月,一家人的日子还过得下去。
1985年的夏天,陈霞已经18岁,青春妙龄。消失多日的金铁军突然又“回来”了。第三天中午,趁着陈霞回家给在地里干活的母亲和两个弟弟做饭的机会,金铁军强奸了她。事后,在他更加凶狠的威胁恐吓下,愚昧的法盲母女没敢报警。1986年初,挺着大肚子的陈霞和金铁军结婚了,不久生下女儿金萍。婚后,受不了村民们指指点点的陈霞带着女儿,跟金铁军回到了延庆千家店镇某村。
1991年,金铁军因盗窃罪被延庆县人民法院判处4年有期徒刑。陈霞暗自高兴,同年与他离婚,带着女儿立即回到了河北老家,并于一年后改嫁,噩梦般的人生似乎结束了。但谁能知道,这仅仅只是这出漫长惨剧当中短暂的幕间休息。
3年后,金铁军出狱,经过了多方打听,他又出现在陈霞面前,执意要回女儿金萍。陈霞当然不答应,金铁军立即撒泼打滚耍无赖,之后又接连不断地上门吵闹,诸如“杀你全家”之类的狠话滔滔不绝。终于,丈夫不堪其扰,与陈霞离了婚。再次没了家的陈霞走投无路,只好带着女儿躲到了山区远房亲戚家。
2002年,女儿金萍已经16岁了。幽灵般的金铁军又一次出现了,仍然是耍无赖的常规老一套。这时,陈霞已经建立了新的家庭,面对再次失去家庭的巨大恐惧,不懂使用法律武器的她只得屈服,将女儿交给了前夫。多年之后,站在被告席上的陈霞回想起女儿又哭又闹,被金铁军连拉带扯离去的那个下午,依然还在撕心裂肺地难过。 仅仅过了半年,金铁军来信说,女儿疯了。陈霞连忙赶到延庆,见到的是目光呆滞、不言不语,已经认不出自己母亲的金萍。陈霞急忙送孩子到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精神分裂,情况稳定后,本想把她接回河北,但金铁军坚决不同意。此后,村民们经常在村里见到满身污秽的妙龄女孩金萍,发病的时候,她甚至赤身裸体就往外跑。后来,金铁军干脆带着女儿,单独住在远离村民的一间破烂房子里。
案发
飞溅的鲜血给悲惨人生画上休止符
2010年年底,金铁军给陈霞打了电话:“金萍病了,快死了。”陈霞又一次从河北赶到了延庆,见到的却是盖着破被子躺在床上,神情呆滞、挺着大肚子的女儿。在延庆县人民医院,医生的话犹如晴天霹雳:她怀孕8个月了。金铁军对此的解释是“孩子被一个开‘三蹦子’的欺负了”。但陈霞催着报警,金铁军却躲躲闪闪。陈霞跑到公安机关报案,说女儿被人强奸并且怀孕了。但由于金萍精神有问题,并且怀孕时间已经很长了,又没有其他线索,案件很难侦查。
从周围知情人的口中,再结合金铁军种种反常的表现,陈霞得出了一个可怕的结论:欺负女儿的,正是金铁军自己。她得知,就在当年女儿刚被金铁军带回来的时候,就已经被他强奸了。在那之后的岁月里,孩子尽管已经精神分裂,但仍然一直生活在性暴力之中。
2011年1月16日凌晨,女儿终于平静地睡了。刚刚还山呼海啸一样喷涌着种种污言秽语的金铁军也喝下了大半瓶白酒,躺倒睡着了。陈霞坐在炕沿,疲惫不堪,却毫无睡意。躺在炕上的这个恶魔,竟然毁了母女三代。29年来,屈辱的往事有如蒙太奇镜头,一幕幕闪回。
就像一部电影终于迎来了结尾的高潮,“杀了他!”这个在她脑海中盘桓许久的念头再也遏制不住,她甚至来不及穿外套,快步跑到屋外,找到一把斧子,直接奔到炕前,毫不犹豫,对准这个令她恨入骨髓的脑袋,一下、两下、三下……锋利的斧头和颅骨相撞,鲜血与脑浆四散飞溅,迸出一朵朵血花。她没听见惨叫声,她也不可能听见,她只专注于一件事:让这个恶魔彻底消失,让女儿再也不会受欺负。
追问
究竟谁才是这部人生惨剧的受害者?
经由法庭指定,无力聘请律师的陈霞获得了北京市荣德律师事务所曾燕娜律师的法律援助。
“这个案子背景虽然曲折,但案件本身并不复杂。”曾律师对记者说,提供辩护并不难,难的是要排除掉所有感情因素,真正从一系列证据入手,根据现行《刑法》,为当事人争取法律范畴内最合理的结果。
曾律师说:“我相信,如果普通公民读过了所有的案卷和全部证据材料,几乎不会有例外,都会认定金铁军该死。大家的疑问只会是,为什么他现在才死?但是对于律师而言,我们不能被情绪左右。在这起命案中的死者有重大过错,律师要做的是通过硬邦邦的证据,证明他的过错,证明他在案件当中,确有难以推卸的责任。同时,让被告人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范围内接受制裁。”
接手此案时,金萍已经产下一子,经过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证明了金铁军确实是金萍所生下孩子的“生物学父亲”。“这个词很好,‘生物学’父亲。”她说。
在阅读了所有卷宗材料、证人证言,会见了被告人之后,曾律师的心中形成了一个初步的结论:陈霞是一位善良的母亲。她两次改嫁,都带着女儿,在金铁军三番五次耍无赖的要挟下才迫不得已让其带走女儿。在得知女儿生病后,又一趟一趟从河北赶来,带女儿看病。结合她全家的遭遇,陈霞才是这部生活苦剧中真正的受害者。
开庭之前,曾律师结合案情,与办案检察官反复沟通,她认为,虽说被告人陈霞用极端的方式剥夺了他人的生命,但她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女儿不再受欺负,出发点完全值得同情与谅解,主观恶性及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与此同时,村里107名村民联名签字,指责金铁军不仅丧尽天良,而且多少年如一日,虽百死犹不悔般地损害集体、村民的利益,实在罪有应得,要求法院对陈霞从轻处罚,让她早日回归社会。
2011年10月21日上午10点,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15法庭里,陈霞站上了被告席。庭审中,她对检察官指控的事实均没有异议,但不止一次地问:“我的傻闺女怎么样了,现在谁来管她?”
辩护词中,曾律师重点提出,陈霞杀人后立即自首,并且事后认罪态度极好。当天凌晨杀人后,陈霞带着女儿离开金铁军的房子,住进了附近的亲戚家。当天7时许,她打电话向延庆县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她也是属初犯、偶犯。
至于被杀者金铁军的严重过错,几乎不用再多置一词。案发之前,金铁军不同意女儿流产,又大骂陈霞,极大地刺激了被告人。回想起一家三代多年来所受的屈辱,这个只有小学二年级文化程度的被告人,为了保护女儿不再受到伤害,最终选择了错误的方式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休庭后,曾多次办理死刑案件的承办检察官说:“我出庭支持了这么多次公诉,公诉意见里直接建议法庭减轻处罚的,也就这一起。”
2011年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霞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对于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法院均予采纳。
剖析
死者罪错导致判决突破量刑下限
“死者的过错已经不能算过错了,该算‘罪错’了,被告还是被判五年,是不是有点重?”记者问道。
曾律师说:“作为故意杀人罪,陈霞最后得到的判决已经是一份在普通量刑基础上的‘减轻’处罚,也就是突破了普通量刑的下限。这也正是考虑到了死者的重大过错。”
她补充说,案件当中对陈霞有利的情节是杀人后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但是在她的供词中还有非常不利的内容。“金铁军死前喝的酒是陈霞专门买的,并且在金铁军喝酒的过程中,陈霞一直在旁劝酒,目的就是让他喝多。这个供词证明陈霞在杀人前是有预谋的,并非临时起意,这对量刑肯定是有影响的。”
在司法实践当中,命案中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例如是否实施过刺激、挑衅、迫害、威逼、侮辱、谩骂等行为,在法官裁量时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有法律人士认为,被害人的过错程度,大致可以将其分成三类:罪错、重大过错和轻微过错。罪错指被害人具有犯罪的故意和行为,其被害往往是由自己主动进行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重大过错指被害人的行为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和违反有关法律,足以引起他人犯意甚至当场杀人的情况;轻微过错指被害人虽有一定过错,但从社会正常人的标准看尚不足以导致加害行为的发生,仅属于一般的过失或客观上可以原谅的行为。“在司法实践当中暂时还没有特别明确细致的分类,法官的自由裁量就显得特别重要。”曾燕娜说,在这起案件中,律师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通过一系列证据,向法官证明被告人是在死者经年累月暴行的欺凌之下做出的反抗,让法官充分考虑到死者的逆天行为对于诱发案件的决定性作用。
但是,并非所有死者有严重过错的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都能获得轻判。曾燕娜说,在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命案中,丈夫屡屡酗酒后实施家庭暴力,妻子忍无可忍之下杀掉了丈夫,但此后野外抛尸。案件破获后,妻子被判无期徒刑。“尽管死者存在严重过错,但是被告人如果在行凶之后采取了逃避手段,诸如毁尸灭迹之类的做法,法官往往会从情节及社会危害性角度进行综合考虑,对被告人处以非常严厉的刑罚。”(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J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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