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时报》近日发表了台湾地区学者邵汉仪的题为《关于钓鱼岛,日本难以示人的真相》的文章,主要内容如下:
日本最近对钓鱼岛的购岛行为,不出意料地再次激发了紧张局势。三个月前,日本驻中国大使丹羽宇一郎对于日本购买钓鱼岛一事表示,“将会使日中关系陷入重大危机”,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却抨击丹羽宇一郎是不称职的大使,指其“需要更好地学习自己国家的历史”。
丹羽大使被迫为他的言论道歉,并在最近被撤换。但最令人担忧的是,日本尽管是一个民主多元的社会,但日益增长的民族主义情绪,逐渐在压倒温和的观点和阻碍理性的对话。
日本政府坚持认为,根据国际法和历史观点,钓鱼岛为日本领土。日本政府还一再重申“不存在领土争议”。尽管在全世界眼中,确实存在巨大争议,日本政府却依旧逃避1895年非法编入该岛屿背后的重要史实。
日本政府声称,自一八八五年以来, 日本政府通过冲绳县当局等途径再三对钓鱼岛进行实地调查, 慎重确认钓鱼岛不仅为无人岛, 而且没有受到清朝统治的痕迹。
我从日本国立公文馆、外务省外交史料馆和防卫省防卫研究所图书馆找到了逾40份明治时期的文件。通过这些文件可知,当时的明治政府充分意识到清朝政府对于钓鱼岛的主权。
1885年第一次实地调查之后,当时的日本外务卿写道,“近时清国报纸揭载我政府欲占据台湾近傍之中国所属岛屿的传闻,对我国抱以疑忌,并促中国政府予以注意。我政府若于此时遽尔公然建立国标,反易招致中国的疑忌。”
1885年11月,冲绳县令表示,“此事与清国不无关系,倘生意外,将不知如何应对,殷盼指示。”
“鉴于尚未再次踏查各岛,”新任冲绳县知事在1892年1月写道,因此要求海军派遣军舰海门号前去勘察。然而由于军令传达不善和天气恶劣,勘测并未实现。
“自1885年由琉球县属警部派出之调查以来,期间未再进行实地调查”冲绳县知事在1894年写道。
中国在甲午战争中屡战屡败,日本内务省的一份文件写道:“此事过去涉及与清国交涉……但今昔情况已殊。”明治政府随即通过1895年初的内阁决议,将这些岛屿据为己有。
日本从未与中国就此事进行交涉,且该决定是在甲午战争期间秘密通过的,从未公之于世。
古贺辰四郎是首位从明治政府手里租赁这些岛屿的民间人士。古贺的传记中把日本对这些岛屿的占有归功于“皇国大捷之结果”。
这些官方文件皆确凿表明,明治政府占有这些岛屿的依据不是“再三的实地调查”,而是将这些岛屿作为战利品吞并。这些难以示人的真相,至今被日本政府刻意回避了。
日本称,两岸在二战以后都没有反对美国对琉球群岛的托管统治。这是事实,但日本没有提及的是,两岸都不是1951年《旧金山和平条约》的签字方,而美国正是根据该条约获得了对上述地区的管辖权。
日本于1895年通过内阁决议编入钓鱼岛时,将原来为台湾附属岛屿的这些岛屿,划入冲绳县。此外,“尖阁列岛”这一名称是日本学者黑岩恒于1900年新设的,随后被日本政府采用。半个世纪后,当日本把台湾归还中国时,中日双方沿用了1945年前日本殖民时期在台湾之行政区划记录。正因如此,中方对于无人岛的“尖阁列岛”,实际就是历史上的钓鱼岛无所知悉。这也说明了两岸为何会对于战后美国的托管之事,提出了迟来的抗议。
日本政府经常引用两份文件作为依据,来证明中国未把这些岛屿视为中国领土。第一份文件是中国驻长崎领事在1920年5月20日的感谢状,其中把这些岛屿列为“大日本帝国”的范围内。
实际上,两岸都不否认钓鱼岛,连同台湾全岛,在当时皆受到日本的殖民统治。但根据二战后的协议,日本应归还自中国窃取的领土,并且恢复这些领土在1895年之前的法律地位。
第二个依据是1958年的中国地图,上面把钓鱼岛排除在中国领土之外。但日本政府只展示了地图部分,却未提及版权页的重要说明:“中国部分国界线,根据抗日战争前申报地图绘制。”
清代(1644-1911)的官方记录也证明,钓鱼岛在1895年之前为中国领土。清代册封使录将这些岛屿位于“中外之界”的范围之内。历代的台湾地方志更明确记载:“山后大洋北,钓鱼台港深可泊大船十艘,”属台湾噶玛兰厅管辖。
获知真相的权利是每一个民主国家的基石。日本民众有权知道故事的另一面。毕竟,导致今日最大危机的,是假借国家利益为名,煽动公众情绪的政客们,而不是这些岛屿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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