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女子王雪是个“双面人”:一面是两次贩毒的毒贩,一面又出资救助家乡脑瘫女孩。昨天上午,行走在邪恶与善良之间的王雪在听到严厉判决后险些昏倒,被法警搀扶着走出了法庭。法官称,王雪身为贩毒累犯,应从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携13万现金买冰毒 亲生女儿仅仅存活3天便夭折,王雪从此迷恋上打牌赌博并因此染上毒瘾。一次偶然的机会,王雪在农村见到了一名脑瘫儿童,并因此萌发母爱,将对女儿的感情转移到了这个脑瘫女孩身上。为了女孩,她曾多次想过戒毒,找个工作好好生活,但是吸毒的心瘾令她难以抗拒,多年赌博生活,她已养成了好逸恶劳的个性。最终她选择用利润高、来钱快的贩毒方式,来资助女孩并供给自己吸毒。
由于脑瘫儿童需要做手术,王雪决定干一票大买卖。2011年12月1日,她携带13万元现金坐飞机到达成都,购买了9袋冰毒,后在回京途中因人举报落网。截至案发,王雪已资助脑瘫儿3万多元。
此前的2011年1月4日,王雪刚刚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原因也是犯贩卖毒品罪。
检举揭发未被采纳 此案开庭时,检方提交了西城公安分局出具的王雪有立功行为的证明,并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但是这些建议法院并没有采信,法院经调查发现,王雪被捕后确实交代了多名涉毒人员的情况,但是她只能提供这些人的绰号,无法提供真实身份和相关信息,警方无法继续开展工作。同时,由于已经超出调取通话记录的最长时限,警方也无法调取王雪与这些人的通话记录。
因此法院认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王雪所检举揭发的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因此王雪不具有立功情节。而且,王雪又属于“再犯”和“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并判处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律师释疑 救助行为为何无助减刑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赵运恒称,此案中王雪将贩卖毒品的获利用做什么并不重要,关键是她的贩毒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规定。虽然王雪供养脑瘫儿童的行为,确实是社会上公认的善举,但是道德的评价不能超越法律的底线,一定要把对当事人的同情,和法律是非黑白的规定区分开来。
赵运恒称,按照法律规定,贩卖、运输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的就可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王雪贩卖毒品600余克,已远远超出了法定的数额,而且王雪又存在累犯、再犯的从重情节,她的善举并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法定及酌定的从轻情节。法院之所以判处她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也是综合她的主观恶性、认罪悔罪态度、毒品已经被公安机关收缴没有流入社会等情节来决定的。
本报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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