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实名制”防堵交通违法记分“顶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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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沙10月12日电(记者苏晓洲)长期以来,我国针对交通违法记分“罚车不罚人”,让某些违法驾驶人用他人驾驶证“顶包”逃避责任。湖南长沙县日前宣布,将率先采用交通违法记分处罚“实名制”,以提高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
长沙县委宣传部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士介绍,长沙县作为中部六省县域经济最发达地区,近年来城乡机动车保有量呈现高速增长态势。随着新交通法规规定的扣分处罚等措施更趋严格,一些有违章行为者可能为避免分数被扣光而被迫重新参加驾考,去借用他人驾驶证用于违章计分“顶包”来逃避责任。
针对上述问题,长沙县交警大队决定采用“实名制处理交通违法”制度加以应对:规定驾驶人前往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处理电子监控设备拍下的违法记录时,必须出示本人驾驶证。如果同时出示他人驾驶证,那么其所出示证件的持有人必须本人同时在场,否则将被“驳回”,不予办理。由交警现场开具处罚单的,交警将严格记录违章驾驶人和车辆信息,要求驾驶人持本人驾驶证去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处理违法。
作者:苏晓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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