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音乐人苏越被控诈骗案,历经重审后有了新进展。苏越一审被判无期、二审被北京市高院发回重审,昨天二中院再次对苏越案进行宣判,因其认罪态度好,部分被骗单位损失已全部挽回等,苏越获改判有期徒刑15年,原先判处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改为罚金三万元。
对此,苏越前妻著名作曲家、87版《红楼梦》“晴雯”扮演者安雯,发微博感谢帮助过他们的朋友。
法院改判
部分涉案金额被重新认定
苏越被控在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在任无锡太湖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总裁等期间,虚构公司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伪造虚假《演出合同书》等,以筹措迎奥运巡演资金等为由,先后以公司名义与两家单位、一名个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等,骗取5746万余元。
至案发时,有2800余万元损失无法追回。
2011年11月10日,二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苏越无期徒刑。苏越虽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忏悔,称“愿赌服输”,但仍认为判决过重,提出上诉。
今年5月31日,北京市高院二审撤销原判,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发回二中院重审。
一审判决认定,苏越案发后已归还2902万余元,但仍给被骗方造成2843万余元损失。重审时,苏越的辩护人指出,苏越实际已归还被害单位3762万元,一审中认定的给信怡投资北京分公司造成的860万元损失与实际不符。
法院认为,苏越作为单位直接负责人,为解决经营资金问题,虚构事实,以单位名义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但鉴于苏越认罪态度好,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部分被骗单位损失已全部挽回,且苏越的亲友代为退赔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故对苏越从轻处罚。
庭外追访
法官到看守所宣读判决
苏越重审时的辩护律师陈旭告诉记者,法官是昨天前往看守所向苏越宣读的该判决。但苏越是否还上诉,要等下周一到看守所会见苏越后才能得知。
对于这一新的判决结果,陈律师认为,相比过去的无期徒刑,现在还是相当不错的。“当然,还是偏重了一些,希望可以再轻判些。”陈律师说。
苏越前妻安雯微博谢朋友
煎熬了近三年,苏越前妻安雯终于等到一个令她稍感欣慰的结果。在苏越一审获无期后,久未露面的安雯上电视、写书赚钱为苏越还债,以求苏越能轻判。安雯甚至曾在微博中表示,如果苏越不改判她就剃发出家。
今年5月底,当北京市高院终审做出发回重审的裁定时,安雯在众媒体面前鞠躬流泪,称自己很震惊、很感恩。而苏越获改判的消息也是安雯第一时间在微博上发布的。
微博中称:“接法院通知,二审改判15年,罚金三万。我有点儿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想笑,却笑不出来!我想哭,真的没有眼泪!15年,我虽然觉得依然有些多。但是已经非常感恩每一位朋友的帮助!”
判决后,安雯告诉记者,她要感谢的人太多,要说的话也有很多,但目前的心情太过激动和混乱,暂时不会多说。文/记者 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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