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 通讯员王圣飞 史金杰) 受雇干活的陈某在高压电线下违规施工,触碰高压线后摔成植物人。事后,陈某的父母代理陈某向法院起诉雇主穆某、施工发包人杨某及分包人林某赔偿损失。密云县法院近日判决穆某、林某、杨某等共同赔偿陈某就医期间各项损失36万余元。
今年3月初,林某从杨某处承接了彩钢房安装工作,后林某将轻工转包给穆某,陈某是穆某的雇员。彩钢房修建地点位于高压电线之下,主体框架工程完工后,房顶距高压电线最近仅约1.5米,电力主管部门因此多次要求杨某拆除在建彩钢房。3月下旬,杨某未按要求拆除彩钢房,而是打算降低彩钢房的高度,将立柱高度从5.5米降低至3.5米。
次日,陈某等准备切割立柱时,陈某站在彩钢房顶拴绳子,其间触碰到了高压电线,陈某从彩钢房顶摔下,住院治疗159天,现仍处于植物人状态,仅医疗费就花费37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穆某作为雇主,没有为陈某正常工作提供安全生产条件,具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杨某、林某虽不是陈某的雇主,但作为发包人、分包人,没有为陈某正常工作提供安全生产条件,对陈某受到损害的后果具有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陈某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明了穆某、林某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场所位于高压电线之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受伤亦是自身在工作中触碰高压电线所致,因此陈某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穆某赔偿陈某为治疗支付的相关费用36万余元,林某、杨某承担连带责任。 J009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