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教所内,在囚人员在惩教所内设的口罩工场工作,他们生产的口罩将提供到各个政府部门。南都记者 霍健斌 摄资料图
南都讯 记者康殷“衣服弄脏了可以洗涤干净,误入歧途的在囚人士只要洗心革面,也可踏上更生之路。”昨日,香港惩教署特别介绍了香港壁屋监狱在囚人士日常在工场内工作的情况。惩教署总惩教主任王伟权表示,多年来见过很多工作勤奋的在囚人士。“只要他们能坚持这种工作态度,将来获释后,相信很多雇主都愿意聘请,帮助他们重投社会。”
惩教工场只为政府服务 香港法例规定,所有成年在囚人士每周必须工作6日。因贩毒被判入狱的阿杰(化名),在壁屋监狱服刑。在这里,阿杰获编配到洗衣大楼工作,处理公立医院的衣物,学会洗熨工作。洗衣大楼规模与大型洗衣工场无异,供应医院管理局新界东联网5间公立医院之用。
现时,该署的29所监狱和惩教所共设有130多个工场,提供职业训练。在囚人士2011年为社会提供市值4 .22亿元(港元,下同)的产品和服务。惩教署工场只向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提供工业产品和服务,同时仅收回直接生产成本例如物料、运输等费用,因此不会为惩教署或政府带来实质额外收益。
每周工资最高163 .7元 2011年,香港惩教署每天平均约有5099名囚犯在惩教院所辖下共130多个工场从事不同生产工作。院所会因应在囚人士的健康状况、保安类别、个人背景及所余刑期等因素,分派他们到不同岗位工作。他们可赚取工资,也可利用积存的工资每月购买管方批准的个人物品两次。
惩教署表示,根据规定,服刑时获发的工资不会作现金交收,必须将10%工资储起,余额会记账作购买小食、饮品、日用品和香烟等物品之用。直至储蓄达500元后,就可自行决定储蓄比例,储蓄结余会待出狱时收取。
目前惩教署发放的工资介乎每周38.01元至163.7元。因健康理由不能参与工作的在囚人士,或因接受为期1至3天的启导课程而未获派工作的新定罪人士,仍可获得基本工资,即每周20 .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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