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实有人口计生综治的思考
原标题 [开展实有人口计生综治的思考]
赵新文
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的日益加剧,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针对湘潭市地域面积小、人口密度大的实际情况,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和创新开展实有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途径及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全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
构建人口计生统筹管理新格局。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人口计生网络“横向到边”的优势,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直多部门参加的实有人口统筹管理领导小组,将人口计生综治工作纳入实有人口管理首要工程。将计生情况审查列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监管范围,对评先评奖等事项要求人口计生、纪委、综治委三家会审。民政局在办理婚姻、收养登记,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公安在上户和户口迁移,以及各职能部门在办理相关事项时,都要通盘考虑为开展实有人口计生综治工作服好务。各县(市、区)要按照市里的整体部署,协调各综治部门做好实有人口计生综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摸清人口底数和人口流动情况,建立实有人口信息档案。各村(社区)要加强计生服务网络、计生协会组织等建设,形成“村支两委负总责,协会挑重担,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格局。各村(居)民小组要积极配合村(社区)做好实有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每家每户都要如实反映家庭成员和租住户情况信息。确保广大群众真正享有人口计生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建设高效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平台。做好实有人口计生综治工作,首先要关注与人们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的各个方面,整合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搭建好高效服务管理平台。人口计生、房产、公安、住建、工商、民政、卫生、教育、人社、国土、移民、税务等部门,要根据其职能职责,分别提供计生、房产、户籍、施工、注册、婚姻、医疗、入学、务工、征拆、安置、税务登记等有关人口信息,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实现信息有效对接。如:实现“人房”对接,促进“以房管人”,房产部门在登记产权变更、房产交易等信息时与人口信息库对接,可将人和房屋的各类综合信息汇总。实现“人户”对接,促进“以户管人”,公安部门在办理户口登记和居住证手续时与人口信息库对接,并通过签订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用工单位流动人口管理协议、房屋出租管理协议等方式,使流动人口纳入行政和计生“双向管理”轨道。实现“人建”对接,促进“以业管人”,住建部门和工地在采集施工许可、工程验收评级和从业人员信息时与人口信息库对接,可通过发动建筑行业各监督主体形成合力,有效推进建筑从业人员实有人口计生综治工作。
建立健全人口计生优质服务体系。每年在社会抚养费中统筹一定资金,用于完善计生“四优一满意”服务站(所)建设,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和人员培训等功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已婚育龄妇女不孕症查治、生殖道疾病查治等服务活动。大力开展免费孕前优生检查,扩大优生遗传检测面,免费实行出生缺陷干预,降低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努力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发挥民间早教资源作用,依托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社区幼儿园、卫生服务机构,为计生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综合服务。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和老龄产业,推行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的养老模式,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组织计生志愿者队伍,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失独”家庭提供心理咨询、交流场地和活动场所,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使大家真正感受到计划生育有奔头、有甜头。
(作者系湘潭市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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