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商洛讯 (记者张红中 通讯员杨文芳) 一男子酒后失德,对到其家中玩耍的邻家两周岁幼女实施奸淫。近日,经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又二个月。
现年39岁的王某某是商南县魏家台镇人, 2012年2月6日下午,王某某在一村民家饮酒后回家,看到邻居黄某带着刚满两周岁的女儿小璇(化名)在玩耍,王某某称自己的小女儿在家让小璇去玩,黄某碍于情面便任由女儿去了王某某家,王某某也随后回屋。大约半个小时后,黄某听到小璇哭声赶到王某某家,见王某某正抱着哭喊不止的小璇从二楼下来,黄某以为女儿尿裤子,接过查看后发现女儿被王某某强奸了,黄某随即向警方报案。
案件自侦查到开庭审理,王某某对所犯罪行矢口否认。然而面对公诉人出具的两份鉴定结论,王某某辩无可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又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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