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军嫂”警营普法
原标题 [律师“军嫂”警营普法]
法治实践
史 民 王 敏
“报告,我回答!我认为小张应该偿还父亲生前欠下的债务,偿还后,小张还剩下2万元。”“报告,我回答!我不同意李猛的看法,我认为小张还债后还有7万块钱。”“好,请坐!刚才两名同志的观点,只是对了一半。我们先来看《继承法》第33条第1款是如何规定的……”这是武警广西总队医院官兵法律辅导课上的一个镜头。
武警广西总队医院高度重视做好官兵法律教育工作,积极创新教育方法,充分利用军属资源,邀请了医院政治处廖志豪干事的妻子、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的文丽琼律师担任医院的义务法律顾问,并定期组织医院官兵进行法律知识辅导和法律咨询。这次辅导课,文律师以“动产与不动产”、“善意取得”、“房屋买卖”三个官兵常见的法律问题入手,结合工作经验,以生动的案例、通俗的语言为官兵作了题为《学法用法,做知法守法的忠诚卫士》的辅导授课,丰富了官兵的法律知识,提升了官兵依法行医、依法执勤、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能力。
官兵纷纷表示,听了“嫂子”的讲课,原来的模糊认识得到了澄清,认识偏差得到了校正,一定要从自身做起,当一名法律的守护者和宣传员,做知法、守法、护法的人民子弟兵。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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