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十余家劳工NGO(指民间公益组织)遭遇了一场“寒流”:在多个部门不断上门检查、房东断水断电逼迁的情况下,他们流离失所;他们依据广东的新规定,满怀希望去民政部门注册,却不断遭遇拒绝。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暖流”何时到来?文、图/本报记者吴通清 深圳报道
中秋节,团圆节。来自贵州的工友冷大哥却因受伤住进医院,看见月光照进病房,他流下眼泪。
这时候,病房的门打开了,“手牵手工友活动室”的工作人员带着月饼走了进来,压抑的气氛顿时消散。
“手牵手”负责人陈燕娣也曾受过工伤,走出医院那一刻,念及办公场所被封,“手牵手”亦无家可归,她忍不住掉下眼泪,“为工友做点实事为什么这么难?”
今年2月份开始,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手牵手工友活动室等深圳十余家劳工NGO先后遭当地多个部门上门检查,接着房东以各种理由提前解除租房合约,要求搬迁,甚至出现暴力逼迁,而警方认为是租赁纠纷,不予制止和立案。
这些存在八至十年不等的劳工NGO,多年来一直致力于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职业安全培训、心理咨询、文化艺术娱乐、法律宣传和咨询等社会服务,如今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一年前,广东曾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大力支持发展NGO,今年7月1日始正式实施。不过,“手牵手”等NGO的遭遇,显然与“决定”的精神并不
社会组织的行为越有效,就越能为政府减轻社会压力。现在需要的是这些地方政府部门,真正落实《决定》精神,走出过度依赖政府权力的社会管理模式,给社会组织以更大的行为空间。
20名学者声援深圳受到打压的劳工NGO
逼迁之痛
莫名其妙地,房东单方面终止租约,停水停电乃至逼迁。基层工商、税务、安监、消防等单位也相继上门查问,却又给不出一个充足的理由。
第一个“中枪”者,是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
今年2月,房东再三催迁未果,于是断水断电,并将“春风”机构招牌拆除,自此,“春风”被“端了窝”。
18年前,湖南邵阳人张治儒来到珠三角,先后在东莞、深圳等几家工厂打工,深受长年加班之苦,而且就餐及休息时间得不到保障。他目睹工友受虐、被殴惨状,于是在厂里发起成立工会组织,走出自我维权第一步。
2002年,他在一次工伤中锁骨骨折,老板不予支付医药费。2003年,他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最先,他考虑聘请律师代理,但交不起5000元代理费,何况律师还要提成。最后他决定自己上。但是,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他错过举证环节,败诉。
这一年多时间里,他不仅个人留下惨痛记忆,也了解到身边有类似经历的工友大有人在。败诉更是激发了他的犟劲。
2004年,他借了4000多元,自学法律法规,租下一间民房,挂起“深圳市外来工协会”的牌子,专为工友维权。当时,他几次申请注册,没有成功。
他最初免费为工友服务。做了几个案子后,钱花光了。2005年5月,他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
2006年间,他两次发起“取消劳动仲裁处理费,减轻劳动者维权成本”的万人签名活动,广受关注。同年11月,“深圳市外来工协会”被当地民政局取缔。2007年4月,“春风”开始获得国外公益慈善基金资助,工作得以走上正轨。
“中枪”时,“春风”刚租下宝安区松岗的办公室不到三个月。但是,房东莫名其妙单方面终止为期3年的租房合约,并主动提出承担违约责任。与此同时,基层工商、税务、安监、消防、社保、房管、劳动监察及派出所等单位相继上门查问,每次来都例行公事,翻阅资料、查勘细节,细致到门帘的设置、线路的布排等都会一再查问。对于为什么要上门查问,这些单位并没有给出一个充足理由,但一而再再而三,有时甚至几个单位同时上门。
询问房主缘由,对方有时说房子要拆迁,有时说另有重要用途,态度坚决地要求搬迁,直至上演“逼迁”一幕。
3月,“圆典工友服务部”也遭遇逼迁,4月是“打工者中心”,5月是“青草工友服务部”,6月中旬,“小小草工友家园”也被迫关门。
近日,记者致电“小小草”原房东邓女士,她称自己是正常收回房子,另有用途,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对“压力说”,她予以否认。
记者又试图联系事发社区及街道负责人,仅一社区管理人员回应称:“这些检查工作都是常规性的,不仅针对这些NGO组织,其他机构都会检查。”
注册之艰
在“决定”正式实施的7月,“手牵手”等草根NGO兴冲冲去民政部门注册,但遭遇各种拒绝,只好以个人身份在工商部门注册,“没有合法身份,有关部门随时可以查你。”
一度,陈燕娣等很多人认为,“决定”正式实施的7月,会是广东NGO发展历程的一个分水岭。因为“决定”提出: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简化登记办法,变“主管单位”为“业务指导单位”,并放权至基层街区监督,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7月初,根据“决定”及配套文件中指出的“征得街道社区同意”的原则,陈燕娣兴冲冲找到当地街道社会事务科请求盖章,对方却说:“社区不了解你们,不支持。”“社区不能做你们的主管单位。”
“不是说取消主管单位吗?”
“不行,你们不属于‘四大类’。”对方说的“四大类”是指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和工商经济类社会组织。
“替外来工服务的公益组织不属于‘四大类’?这可奇怪了。”陈燕娣说。
在区、街道受阻后,陈燕娣等人直接前往市民政局,其申报的业务范围为“在工业区为青年外来工推广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及法律宣传”及“女工生殖健康知识及自我保护的意识”。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复称:“法律宣传是专业的,你们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人才。”
第二次申请时,“手牵手”去掉了“法律”,但对方又称"女性生殖健康知识’也是专业性的。”当陈燕娣告知工作人员中已有3人考取有国家认可的专业证书时,对方又回复称“要有主管单位”。当问及谁可以做主管单位时,对方说“我们只负责注册,不指派主管单位。”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照这样下去,申请民政注册实在遥遥无期。”
7月初,“打工者”同样前往龙岗区民政局寻求注册。当月中旬,龙岗区民政局回复称:“那(指降低注册门槛)都是媒体炒作出来的,没那回事。”
目前,以上劳工NGO均只能以个人身份在工商部门注册为“非营利性服务的社会公益机构”。
以“个体户”的角色从事公益活动,工作中很容易就陷入被动境地。张治儒说:“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从事这项活动,有关部门随时都可以查你。”
记者多次向深圳市民政局提出采访要求,并发出正式采访函,但至截稿时止,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曾经的好日子
今年以前,除个别事件外,众多劳工NGO几乎没有受到基层部门的“骚扰”。相比现在,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
今年,“手牵手”5岁了,在宝安区黄田社区也服务了5年,如今却不得不“背井离乡”。伤感之余,“手牵手”做了一个简要回顾:
5年来,活动室服务工友22155人次,探访工伤工友24603人,接待来访834人,咨询热线8781个,普法宣传超过600次,发放宣传品810800份,直接服务超过50000名工友,受惠人群约40万人次。
在抚慰工伤工友方面,他们留下这样的记载:
“一位刚进工厂不到半天,双手数根手指就被机器吃掉的工伤工友,躺在病床上向医生要安乐死的药,而我们经过几个月与工友的沟通交流,才让这位工友敢于面对以后的人生,追回自己的合理赔偿”;
“一位女工在工厂遇到性骚扰,但她不敢说出来。当她遇到我们的女工小组之后才在姐妹们的鼓励下勇敢地把自己的遭遇说出来,并勇敢对以后遇到的所有‘咸猪手’说‘不’!”……
现在回想起来,今年以前,除个别偶然性事件外,包括“手牵手”在内的众多劳工NGO几乎没有受到基层职能部门的“骚扰”。相比现在的境遇,那真是一段美好的时光。
虽然面临困境,但张治儒、陈燕娣等人并不打算放弃,他们也获得各界声援。
9月9日,20名专家学者联名发出《关于培育发展劳工NGO致广东省委省政府及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公开信》,呼吁当地政府部门积极落实“决定”精神。
9月11日,深圳一群已获注册的社会工作者亦向深圳市政府发出公开信,质疑当地职能部门的“反常”之举。
9月18日,“青草工友服务部”负责人李招出现在深圳龙华新区汽车站旁,悄悄物色新的办公场所。因为在宝安区,“青草”已经租不到房子了。
“总不能让我没有立足之地吧?”李招说,前来“检查”的队伍中,有人暗示:“到龙华新区去吧,他们不会查。”龙华新区去年底刚刚挂牌成立。
期待立法破局
专家认为,广东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值得期许,但下面在具体实施时容易走样。最理想的状态是通过立法规范并实施。
在民政部门注册未果,又面临逼迁、“检查”后,各NGO负责人感到疑惑:“为什么我们就注册不了?”
记者了解到,逼迁涉及的十余家劳工NGO,其资金来源均为香港及欧美等地的公益慈善类基金会。
“难道是因为我们的资金来自于境外?”一些负责人怀疑。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王江松曾到深圳拜访十余家劳工NGO,他认为,“境外公益基金的使用,是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这些NGO组织也没有隐瞒。”
张治儒猜测,也许是NGO组织帮助工友维权,引起基层职能部门猜忌。但王江松经过调查认为,这些劳工NGO的行为都是规范化的,工作内容也合规合法。
张治儒等人的第二个疑问是,“为什么偏偏在深圳就注册不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贾西津经过调研认为,深圳劳工NGO被“逼迁”,与其工作领域较敏感、其自身组织管理、基金来源及法律境况不健全等有关。“但不能由此而认定这是一种倒退,广东甚至全国在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肯定是逐步往前走的。”
王江松指出,目前广东以党委及政府的名义出台相关文件,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值得期许,但又囿于行政化手段,下面在具体实施时容易出现“政出多门”的现象,执行就会走样。
他认为,最理想的状态是立法,以法律的形态来颁布实施。广东目前具备了相应的条件,可在地方法规上突破,做出典范。
“手牵手”的博客上写着:“前路纵使难行,也许磕磕碰碰,也许走了弯路,但社会发展就像列车一样,没有倒回去的可能……”
谈及NGO的未来,张治儒等人都持乐观态度,哪怕现在被赶得居无定所。
长沙草根NGO:当务之急仍是注册
目前,广东草根NGO注册后遭遇“成长烦恼”:一些公益组织在注册后,面临行政工作量增大、税费开支压力增强等问题。长沙草根NGO有没有遭遇这些烦恼?
长沙市民政局副局长何水军介绍,自去年12月长沙施行《长沙市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成立公益慈善类等5类社会组织可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目前已有8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无挂靠登记。
长沙市春雷公益助学促进会是长沙首个直接在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的NGO组织,主要致力于扶贫助学等公益活动。
“就目前来看,我认为注册是利大于弊。”长沙市春雷公益助学促进会秘书长刘岳称,注册后的行政工作量在可接受范围内,注册带来的好处则显而易见。
注册成立后不久,“春雷”就承办了一个一百万的爱心助学项目,“如果没有合法身份,很难有公信力,难以想象可以承办这样的项目。”
在长沙民政学院教授史铁尔看来,长沙的草根NGO发展,还未到遭遇“成长烦恼”,当务之急是获得合法身份,建立规范性制度。
“长沙的草根NGO组织,大多数都面临不规范、可持续性差的问题。”史铁尔说,“有了合法性,就可以正式筹资,才能去帮助更多人。”史铁尔说,注册有助于推动公益常态化。
记者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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